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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务指南 (一)《婚育证明》办理 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和经商前,应到户籍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为: 1、到乡(镇) 人民政府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后;经村(居)委会、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2、携带身份证、两张近期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到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办证厅办理《婚育证明》。 3、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已婚育龄妇女必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 4、申请人领取《婚育证明》时,应交纳工本费。 5、可委托村、社区计生干部办理。 (二)《婚育证明》查验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在15日内将《婚育证明》交村、社区委员会查验。 (三)《婚育证明》有效期 户籍地发《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如果在外出期间,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发生变动,应自变动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变更手续。 (四)办证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时-11:30时; 下午:14:30时-17:30时。 (五)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丘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普者黑大街 电话:4122023 丘北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普者黑大街 电话:4122175 县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普者黑大街 电话:4125199 县计生局办证厅 普者黑大街 电话:41224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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