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丘北概况 | 动态信息 | 政务公开 | 丘北旅游 | 特色产业 | 公共服务 | 图片中心 | 丘北各地 | 
您现在的位置: 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医疗卫生 >> 正文
作者:admin    公共服务来源:县计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8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一孩《生育证》登记发放程序

1、合法结婚且无子女的夫妻,在生育前提供有关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和接受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填写《生育证申请表》,即可领取一孩《生育证》。

2、应提供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户口簿;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及其它相关证明);领证时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3、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登记办理,并由发证机关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公共服务录入:qgh    责任编辑:qgh 
  • 上一个公共服务:

  • 下一个公共服务: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公共服务
    二孩《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
    《生育证》办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