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严格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捐赠票据,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保证捐赠财物物尽其用,确保款物接收、使用、管理合规合法、及时高效。
省财政厅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捐赠收据管理相关文件出台后,丘北县财政局及时将相关文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转发给各有关部门,督促各有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使用《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要求各有关部门自制简易宣传标语张贴于接受捐赠地点醒目位置,提醒捐赠人索要捐赠收据。在接收社会捐赠时,各有关部门必须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对不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的,将按《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时,票面要素要求必须完整齐备,捐赠人要求匿名捐赠的,应按捐赠人要求在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时,将“捐赠者”栏目填写为“匿名”。
县财政部门严格做好捐赠收据的发放、登记手续,加大对捐赠收据核销的审核力度,并随机抽取用票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不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的,严格按《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发现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要素不全、未张贴宣传标语的责令其改正,发现存在票据管理以外其他问题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款物接收、使用、管理合规合法、及时高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
截至2020年2月18日16:00时,各有关部门申领捐赠票据共计850份,丘北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疫情防控款物共计人民币559,347.20元,其中捐款480,033.20元,捐赠物资折价人民币79,314.00元。已累计支出款物509,037.00元,其中捐款支出429,723.00元,捐赠物资折价人民币支出79,314.00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捐赠情况在进一步核实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