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2023年08月18日,张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腻脚乡方向经八新线驶往八道哨乡方向,19时10分许行驶至八新线(八宝-新哨公路)K235+800m路段处时,其所驾车辆与对向驶来韦某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当事人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当事人韦某某雨天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该起事故为十二类车辆道路交通事故。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防范:雨天路滑,建议广大驾驶人员减速慢行,严禁酒后驾驶。
(二)整改措施:加大对驾驶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路面管控的巡查、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