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丘北县建制沿革

日期:2023年11月17日 15:17   来源:史志办   作者:   点击数:[]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222年),丘北属楚地。      

秦朝时(公元前221年-206年),丘北属进桑、句町部落区域。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设置牂牁郡,丘北西部为牂牁郡镡封县(治今砚山县平远街),其余大部为牂牁郡宛温县(治今砚山县维摩)。      

蜀汉建兴三年(225年),镡封、宛温县从牂牁郡划出归兴古郡,丘北为兴古郡镡封县。      

西晋泰始七年(271年),以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置宁州,治味县(今曲靖),丘北为宁州兴古郡镡封县。      

南朝时,改宁州为南宁州,改宛温为宛暖,改镡封为镖封,丘北属南宁州梁水郡。      

唐武德七年(624年),改南宁州为郎州。天宝七年(748年)至后晋天福二年(937年),丘北属南诏拓东节度(治今昆明)。      

北宋、南宋大理段氏统治时期(938-1254年),丘北属石城(今曲靖)郡惠摩部(维摩部)。      

至元七年(1270年),丘北属阿宁万户府维摩千户所。      

大德四年(1300年),改维摩千户为维摩州,州治初设阿母(今砚山县阿猛),后迁曲部(今砚山县维摩),又迁阿宁(今丘北县旧城),隶广西(今泸西)路。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广西路为广西府,丘北属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广西府维摩州。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建三乡县,治阿宁(今丘北旧城),政区包括马者龙、阿宁、宜常槽、者旦槽、六桂槽、普乐槽。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云南承宣布政使司为云南省,仍辖各府、州、县。康熙八年(1669年),裁维摩州,其辖区阿母(今砚山县阿猛)划归广南府,维摩划归开化(今文山)府,大小马恒等14寨划归阿迷(今开远)州,曰者乡划归弥勒州,其余各地仍属三乡县。康熙九年(1670年),又裁三乡县,其地并归师宗州。雍正九年(1731年),设师宗州分防丘北州同,辖勋庄、大百户、小百户、曰者、阿宁、戈底、者旦、宜常、六桂、普乐、大马恒、小马恒等共400多个自然村,1万多户居民,周长300余公里。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降丘北州同为丘北县丞。道光二十年(1840年),丘北升为正县,隶广西(今泸西)管辖。      

民国2年(1913年,丘北县隶蒙自道(临开广道)。民国18年(1929年),裁府废道,实行省、县两级制,丘北县直隶云南省都督府。民国31年(1942年),丘北县隶云南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5年(1946年),隶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1949年10月)后丘北县属文山专区,1958年成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属自治州所辖县。      

1949年4月,成立丘北人民民主县政府,废除民国时期保甲制度,新建基层政权。全县设清龙、桂普、锦树、盘永、五槽(民国时属泸西县)、山心(民国时属砚山县)6个区。从锦树区划出锦屏、下寨、密纳、马头山、清平、祥启、碧松就7个行政村,新设直属区。1950年,五槽区、山心区分别划回泸西县、砚山县。5月,直属区改称第一区(治下寨),清龙区改称第二区(治双龙营),桂普区改称第三区(治温浏),锦树区改称第四区(治树皮),盘永区改称第五区(治曰者)。同时,改区人民政府为区公所。1951年3月,新设第六区,治大铁。1952年,全县调整为6个区,52个乡,后又将52个乡划分为66个乡。1954年8月,撤第四区并入第一区,分上、下半区。将66个乡调整为58个乡和1个镇(锦屏镇)。1957年1月,泸西县辖官寨区划归丘北建制为第七区,治官寨。同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农村实行政社合一,区改称公社。全县共12个人民公社。原来的乡改称连,实行军事化组织。1959年4月,公社名称全部改以地名命名,同时又将连改为管理区。1961年5月,全县设6个区,并将12个大公社划分为38个中公社,将108个管理区缩减为96个管理区。1961年9月,维摩划归砚山管辖。1962年,调整区,撤销中公社,管理区改称小公社,公社下为生产队,县辖8区1镇,96个小公社。1967年5月12日,实行军事管制,县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取代县人民委员会职能;区成立军事管制小组,取代区公所职能。1968年10月29日,撤消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革命委员会。12月15日,撤消八区一镇军事管制小组,建立区(镇)、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11月,区、社体制调整,将区改为公社,仍称革命委员会。全县设13个公社,94个大队。1980年,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公社为管理委员会。1984年春,改革农村政社合一体制,以公社为基础设区,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以大队为基础设乡,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自然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属群众组织。改革后,全县辖1镇14区99个乡(镇)1216个村民委员会。1987-1988年,进行区、乡体制改革,将区改为乡,下寨区并入锦屏镇,村公所、办事处为乡镇派出机构。到1993年,全县共有1镇13乡89个行政村10个办事处1251个自然村。2005年10月,撤销戈寒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双龙营镇;撤销羊街乡,其行政区域并入温浏乡。到2022年,全县共有3个镇9个乡(其中有5个民族乡)101个村民委(社区)1266个自然村。      


下一条:历史沿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