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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十三号)

日期:2020年02月22日 00: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丘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及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按照依法依规、科学严密、精准施策的防控策略,结合我县疫情形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防输入风险   

对来丘返丘人员,按来源地分4类管理。   

(一)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来丘返丘人员   

此类人员一律暂缓来丘返丘。如擅自来丘返丘,坚决予以劝返,并及时告知来源地政府,请其协助劝返。对不听劝返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人员,由县指挥部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   

(二)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来丘返丘人员   

不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一律予以劝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劝返的,由县指挥部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能出示云南省用工单位用工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的,由县指挥部统一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   

(三)湖北以外的重点疫区来丘返丘人员   

自抵丘当日,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自觉向单位、村民委(社区)报告并自觉接受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隔离观察期间有关费用由被隔离观察者自行承担。原则上:有固定居所的,采取居家隔离;无固定居所的,由县指挥部安排集中隔离;复工复产的,由企业组织开展集中隔离。   

(四)其他省外地区、省内来丘返丘人员   

自抵丘当日,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及时向单位、村民委(社区)报告。单位、村民委(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态跟踪,督促个人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有异常要立即向单位、村民委(社区)报告,并及时就医就诊。   

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设置必要的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在普者黑高铁站、温浏乡坝达村设置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所有拟入丘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就地隔离排查,同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二)加强排查管理。按照“存量及时清零、增量动态清零”的原则继续组织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工作,摸排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丘、返丘人员情况,对村民委(社区)、村小组(自然村、小区)、户进行全覆盖,并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厂矿、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防控隐患线索,对排查到的来丘、返丘人员严格按分类管理,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县内“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报村民委(社区)备案。继续暂停祭龙祭祀等聚集聚会活动。   

(三)开展健康教育。村民委(社区)通过广播、微信、短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等健康知识普及到每个家庭、每个人;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和通风;做好家庭开窗通风,日常清洁,个人自我保健防护。   

(四)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村民委(社区)、村小组(自然村、小区)、每个家庭。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对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五)做好医学监测。医疗机构继续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对所有发热和咳嗽病人及时进行排查。保留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各乡(镇)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乡(镇)、村民委(社区)、村小组(自然村、小区)和卫生行业“双线包保”职责,压实包保人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跟踪督促,严格监督问责。   

(六)规范文体教育旅游活动。继续暂停各类营业性演出、交流性演出、商品展销、培训机构线下服务等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对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室外文化体育设施恢复开放。   

(七)规范场所防控。在全县范围内各场所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   

(八)动态评估疫情。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九)开放经营场所。除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慢摇吧、足疗、洗浴中心外,其他经营场所在按照《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全面开放。农村集市全面开放。   

(十)取消封闭管理。恢复全县乡(镇)、村民委(社区)、村小组(自然村、小区)外来人员和车辆通行。在各村民委(社区)、村小组(自然村、小区)实行每天外来人员情况报告制和举报制,强化动态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防控工作。   

(十一)全面恢复交通。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全面恢复县域内交通和县际、州际、省际客运。   

(十二)全面复工复产。对企业复工复产不得以审批、备案等方式进行限制。压实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职工早晚测体温、戴口罩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发动辖区内的单位、村民委(社区)、村小组(自然村、小区)和个人严格落实对应策略,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二)要抓实抓细防控工作。针对当前疫情“输入一点变多点”“病例一代变二代”、人员流动加大等严峻形势,必须坚持城乡防控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深入分析疫情防控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工作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全力以赴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三)要统筹兼顾促进发展。立足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保障、稳定就业等工作,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今年各项预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要坚持依法依规防控。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   

(五)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县指挥部纪律督查组要加强督促检查,盯紧重点任务,强化监督问责,扎实推进方案各项事项有效落实。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2日0:00起施行。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此前发文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丘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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