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河湖网箱养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文山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河湖网箱养鱼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限期拆除清理南盘江(丘北段)云鹏电站库区网箱养殖设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在南盘江(丘北段)云鹏电站库区的网箱养殖户,自行拆除非法养殖网箱、钓棚及各类附属设施的时间截止日为2020年9月10日,逾期拒不拆除的,自2020年9月11日起,丘北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进行强制拆除,造成的后果由养殖户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