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2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发资〔2012〕108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发资〔2014〕1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有关评审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自然资[2019]1号)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文山蔚鑫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同元土地事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丘北至砚山高速(丘北县境内)临时用地(一标)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丘北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姜继迁 0876-4662978
丘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1.丘北至砚山高速(丘北县境内)临时用地(一标)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丘北至砚山高速(丘北县境内)临时用地(一标)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