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效监督违法建设行为,现将有奖举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以下行为的,全县所有居民有权进行举报:
(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
(二)未依法取得建房审批手续,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
(三)强占、多占批准面积建房的;
(四)非法买卖土地建房的;
(五)未经批准在承包地上建房的;
(六)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占用耕地建房的;
(七)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的;
(八)非法买卖占用耕地建房的;
(九)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的;
(十)党员干部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
(十一)包庇、甚至充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保护伞的;
(十二)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的。
二、举报方式:电话举报、书信举报
县专班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丘北电视台、宣传展板、公示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人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乡(镇)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县专班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科局举报。
县自然资源局:0876-4121354
县农科局:0876—4121258 县专班办:0876—
3053949
锦屏镇:0876—4662076 双龙营镇:0876—4671008
曰者镇:0876—3017808 八道哨乡:0876—4681008
腻脚乡:0876—3017488 新店乡:0876—4893006
官寨乡:0876—4871070 舍得乡:0876—3017377
温浏乡:0876—3017643 天星乡:0876—4651005
树皮乡:0876—4881081 平寨乡:0876—3053063
三、举报奖励
举报人实行实名举报,对举报的内容经查实准确,给予举报人每次2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被多次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者,不重复奖励,若举报时相关职能部门已经立案查处的,不再给予奖励。
四、举报办理程序
(一)受理。举报受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受理人在接到举报时,应及时记录,不得推诿。
(二)查处。经初查后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告知举报人;存在违法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直到违法行为消除。
(三)奖励。经核实举报属实的,由接到举报的乡(镇)人民政府或部门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五、保密事宜
为防止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受理单位不得向外透露举报人和举报的有关情况。因受理单位泄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