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殡葬管理工作中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民意,根据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丘北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和《丘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丘北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和《丘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召开时间:2023年1月6日14:30
听证会地点:丘北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30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民政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民政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人以内,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听证代表条件
要求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有社会责任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丘北县民政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信函至丘北县民政局(邮政编码:663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6-4121386;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20998224@qq.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下午5:30。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宜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丘北县民政局将于2021年8月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丘北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丘北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丘北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和《丘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仕龙,0876-4613298
附:一、《丘北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草案)
二、《丘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