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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

日期:2021年12月02日 11:00   来源:县扶贫局   作者:   点击数:[]

一、脱贫退出指标            

1、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一)退出标准。贫困县退出严格执行国家退出标准(2018年为3500元)。主要指标: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参考指标: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原则上群众认可度达到90%。(二)退出程序。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贫困县退出程序为:县级申请、州(市)审核、省级核查和实地评估检查、公示审定、批准退出。国家将按当年退出县20%的比例进行抽查。贫困户、贫困村退出程序保持不变。

2、贫困村退出标准

(一)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低于3%。            

(二)交通。建制村到乡镇或县城通硬化路,且危险路段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电力。通动力电。            

(四)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到99%以上。            

(五)网络宽带。网络宽带覆盖到村委会、学校和卫生室。            

(六)医疗设施。有标准化卫生室。            

(七)活动场所。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            

3、贫困人口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一)人均纯收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二)住房安全。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            

(三)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            

(四)基本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五)饮水安全。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            

4、巩固要求

为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要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一)贫困人口。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饮水安全。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稳定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            

(四)住房安全。4类重点对象100%完成危房改造,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五)产业扶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劳动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            

(六)就业扶贫。加强技能培训,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多种形式开发公益岗位,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七)教育扶贫。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            

(八)健康扶贫。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            

(九)生态扶贫。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优先选聘为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加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推进贫困地区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十)交通扶贫。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十一)电力扶贫。95%以上农户有生活用电,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大电网延伸覆盖至全部县城。            

(十二)网络扶贫。实现90%以上建制村通宽带网络。            

(十三)公共设施。建制村建有党员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必要的公共活动场所。            

(十四)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做好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进城入镇安置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            

(十五)农村低保。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符合条件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收入稳定超过脱贫标准。            

(十六)养老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十七)集体经济。鼓励具备条件的村集体,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十八)人居环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到1档标准以上。            

(十九)精准帮扶。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户全覆盖,贫困户至少享有1项帮扶措施并取得实效。            

(二十)守边固边。全面落实边民补助、住房保障等守边固边政策,改善抵边一线乡村交通、饮水等条件,启动实施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加快推进边境村镇宽带网络建设。            

二、农村危房改造            

1、危房改造对象:全县农村属于整栋危房(D级危房)和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危房户。

2、危房改造补助标准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修缮加固的县级统一按2万元/户切块到乡镇,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统筹补助标准;拆除重建(含无房户)的县级统一按4万元/户切块到乡镇;社会兜底的“六类人员”(含非建档立卡户)的按照每户最高6万元补助(在与上级政策不冲突的前提下,符合我县六类人群范围的农户),资金来源为住建部门的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非4类(建档立卡边缘户)补助标准。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中,人均纯收入超过2952元,但低于4000元,没有纳入建档立卡户且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边缘户,修缮加固的县级统一按1.5万元/户切块到乡镇,由各乡镇结合实际统筹补助标准;拆除重建的县级统一按3.5万元/户切块到乡镇,由乡镇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为县人民政府筹安排。其它C、D级危房户补助标准。修缮加固户均补助2000元,拆除重建户均补助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其他户(4类重点对象和边缘户以外)按照户均2.1万元切块到乡镇。资金来源为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住建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补助。

3、危房改造方式及标准: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在年度下达的计划任务中,修缮加固改造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4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4、改造对象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不予扶持对象任何一项要求,就不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列为改造对象: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己改造的;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5、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入住。

三、健康扶贫            

8、健康扶贫:健康扶贫是针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让他们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少生病,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为他们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9、健康扶贫的对象:健康扶贫的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是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

10健康扶贫“三个一批”:“三个一批”是指“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管理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11、“四重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机制是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

12、“九个确保”:一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二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四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五是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六是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七是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八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九是确保我县脱贫摘帽时丘北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各乡镇卫生院达标,各行政村卫生室达标。

13、健康扶贫对象医疗服务优惠政策:(1)参保政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纳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内以及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个人需全额缴费,定额资助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人均120元标准直接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二级重试残疾人民政府补助)。对扶贫部门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定额补贴180元,个人需缴费70元。(2)基本医保政策倾斜: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和住院)降低起付线,同时提高报销比例。(3)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全额支付。29种慢性病门诊: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冠心病、糖尿病、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2-3期、甲亢、甲减、癫痫、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婴幼儿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活动性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等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0%。23类特殊病门诊: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包括血透、腹透、CRRT治疗);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 ;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其中精神分裂症及尿毒症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4)住院待遇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乡镇)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提高5%报销,报销比例达到95%;符合转诊转院规定在二级(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收取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提高5%报销,报销比例达到85%;符合转诊转院规定在三级(州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收取为4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确保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在省级和省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减半收取600元,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提高5个点支付达到70%,不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0%。符合转诊转规范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和兜底保障,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5)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由6000元降低到300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分段支付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3000元(不含)—5万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不含)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达到30万元。(6)医疗救助保障: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7)费用兜底保障: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兜底保障资金进行兜底保障。(8)大病专项集中救治:丘北县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确保23类29种大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全覆盖。对患有“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确保2018年所有患者得到救治。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9)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10)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无需多头报账。(11)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12)特慢病办理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二级医院出具符合办理特慢病的证明、病史及辅助检查材料,即可到医保局办理特慢病证。

四、教育扶贫            

1、教育扶贫:教育扶贫是指通过发展教育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2、我县学生资助政策(红色字体标注的资金不打入学生或学生家长银行卡,资金拨入就读学校,学校为学生提供相应服务。黑色字体标注的资金打入学生或学生家长银行卡)

1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段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720元,其中:国家助学金300元,州级助学金120元,县级助学金3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①农村小学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农村小学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277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8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90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80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80元。            

农村非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157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6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9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80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80元。            

②城市小学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城市小学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197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8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90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0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80元。            

城市小学非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77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6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9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80元。            

③农村初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农村初中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333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0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180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25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80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100元。            

农村初中非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188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8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18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80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100元。            

④城市初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城市初中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253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0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180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25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100元。            

城市初中非寄宿制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108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8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18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100元。            

⑤特殊教育学校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特殊教育小学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797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60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90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80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80元/生/年。            

特殊教育初中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833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6000元,免教科书费补助资金180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250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800元,州级学习生活用具补助资金100元。            

3普通高中教育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①丘北县第一中学校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受助660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000元,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活补助资金2500元,县级交通补助资金600元。            

②丘北县第二中学校、云师大附属丘北中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受助6400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800元,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活补助资金2500元,县级交通补助资金6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段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70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资金2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雨露计划生活补助资金3000元(三年级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5高等职业教育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高等职业教育段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受助8500元,其中:雨露计划生活补助资金3000元,国家助学金3500元(就读大学兑现),州级助学金1000元,县级助学金1000元。            

6普通高等教育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①一本院校(158所)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受助12000元,其中:国家助学金3500元(就读大学兑现),县级助学金1500元,省级学费奖励资金5000元,州级学费奖励资金2000元。            

②其它本科院校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受助6500元,其中:国家助学金3500元(就读大学兑现),州级助学金1500元,县级助学金1500元。            

③普通专科院校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每生每年受助5500元,其中:国家助学金3500元(就读大学兑现),州级助学金1000元,县级助学金1000元。            

7高等教育助学贷款

①资助范围及贷款额度。全日制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均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②放贷时间及办法。每年7-8月向丘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时间要求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册等到指定地点办理贷款有关业务。            

③其它受助措施。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开设建档立卡学生贷款业务办理绿色通道。            

3、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一个行政县(市)区域内,小学及初中学校在城乡之间、校际间,办学条件、教师资源、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衡发展。

4、控辍保学:“控辍保学”是指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质量和水平。

五、产业扶贫            

1、产业扶贫:产业扶贫是指贫困地区通过发展产业,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扶贫措施,主要包含了特色种养业、林业、旅游、电商、光伏扶贫等。

2、产业扶贫的目标及主要任务:(1)目标,①贫困乡(镇)特色产业突出,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②贫困村有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③贫困户有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2)任务,①以市场为导向,优先发展特色产业。②以龙头带动为核心,大力培育和引进新型经营主体。③以组织创新为重点,构建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④以先进典型为引领,示范带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3、扶贫小额信贷及特点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市)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特点:一是手续简便,贫困户不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或担保。二是成本低,基准利率放贷,享受财政贴息。三是期限长,贷款一年一贷,只要符合政策可贷三年。

4、我县产业小额信贷政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在金融机构享受“5万元(含)以下,期限3年(含)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产业扶持贷款。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用自有资金、土地等资产以股权的方式投入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产业项目,与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合体,形成“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的利益联合体,按照“合作经营、定期付息分红、收益保底”的原则,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发展产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县人民政府按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的投资分红资金总额比例进行奖励(其中:带动5 - 10户(含)的,按投资分红资金总额的30%进行奖励;带动10 - 20户(含)的,按投资分红资金总额的40%进行奖励;带动20 - 30户(含)的,按投资分红资金总额的50%进行奖励;带动30户以上的,按投资分红资金总额的60%实行奖励。

5、旅游扶贫:旅游扶贫是指通过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经济实体,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6、电商扶贫:电商扶贫是指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推进农产品上线,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脱贫渠道。

7、资产收益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是指引导贫困村、贫困农户依法、依规以扶贫资金、农房、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贫困户宅基地使用权,采用入股、租赁、互换、转让、托管、联营等方式与企业、个人等经营主体流转承包,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使贫困村、贫困户享受收益的扶贫措施。

8、扶贫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是指人民银行为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的流动性支持。人民银行通过扶贫再贷款有针对性地增加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

六、易地扶贫搬迁            

1、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从2016年开始,通过3年努力基本完成全县3045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同步推进产业培育和转移就业,把搬迁安置点建设成为美丽宜居乡村。

2、易地扶贫搬迁6类区域: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于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地区。二是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三是基础设施十分薄弱且解决成本高的地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区。五是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六是其他确实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符合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签订搬新拆旧协议并拆除旧房后人均再奖励0.6万元,农户自筹不超1万元。

4、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要求面积和标准:宅基地标准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州人民政府规定,严格落实1户1宅,建新拆旧政策。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并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最大户型面积不超150平方米(即6人及以上户)。单人户和2人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

七、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是指依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不能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使其摆脱贫困。目标任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并核算清楚其家庭收入情况,核实清楚需要纳入兜底的农村低保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采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措施,确保整户达到脱贫收入标准。            

2、保障档次调整及标准:社会兜底保障对象确定后,原在保障对象没有享受A档的全部调整为A档,没有整户施保的必须调整为整户施保,新纳入的按A档整户纳入,对档卡户中不是兜底对象的低保对象,可以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部分收入的,可按B类标准(每人每月190元)、C类标准(每人每月151元)进行保障。纳入保障后,要确保脱贫收入标准核算期间的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2019年的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665元。            

3、残疾人补贴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简称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需要长期护理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社会保障脱贫的主要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兜底,做到对象精准、施保精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两线合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扶贫标准相一致。由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方案。

八、就业扶贫            

1、就业扶贫政策:档卡户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500元的交通补助。档卡户可免费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专项能力培训。

(1)就业扶贫政策:档卡户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500元的交通补助。

(2)扶贫车间政策:在全县范围打造一批标准化的就业扶贫车间,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满足贫困户“挣钱顾家两不误”的需求。工作目标:在2018年已认定11个就业扶贫车间的基础上,2019年再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41个(其中:乡镇级13个、村级28个),力争全县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1000人以上稳定就业。

(3)劳动力培训。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各种培训,在聚焦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每个有劳动能力的适龄贫困人口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或引导性培训,最终达到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

九、生态保护            

1、生态保护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是指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生态项目建设、生态产品供给、生态产业培育、生态补偿、贫困人口发展等综合举措,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扶贫措施。

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我县12个乡(镇)所有建档立卡户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地块,在农户愿意退耕还林前提下,全部纳入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5万亩的范围内。八道哨980亩、官寨6940亩、锦屏550亩、腻脚760亩、平寨11900亩、舍得1370亩、树皮1890亩、双龙营8510亩、天星3790亩、温浏11040亩、新店1180亩、曰者1090亩。经过现地设计统计,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463户。(二)生态护林员:在全县范围内选聘档卡户730人做生态护林员,必须全部为国办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每年每人一万元,由各乡镇林业站考核按月根据聘用合同进行发放。(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县共有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503500亩,补助标准:每亩每年补偿10元,补偿对象是林地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或省级公益林。            

十、社会扶贫            

1、社会扶贫:社会扶贫是指企业、个人或社会组织等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2、全国扶贫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3、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内容: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区域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帮扶云南省,广东省中山市和东莞市帮扶云南省昭通市、珠海市帮扶云南省怒江州。

4、东西部扶贫协作主要任务:(1)开展产业合作。(2)组织劳务协作。(3)加强人才支援。(4)加大资金支持。(5)动员社会参与。

5、“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帮扶途径: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贫困村为帮扶单元,以贫困人口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动员全县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帮助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进程。主要帮扶途径有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和智力扶贫。

6、互联网+社会扶贫: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让贫困群众跨越数字鸿沟,搭建脱贫致富桥梁。中国社会扶贫网是国务院扶贫办推动互联网+社会扶贫的主要平台,是社会动员的新抓手、是社情民意的新窗口、是脱贫攻坚的新品牌。

7、上海市虹口区对口帮扶:2017年以来虹口区对口帮扶丘北县。

8、中央国家机关及央企定点扶贫: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定点扶贫丘北县。

9、省、州国家机关省属企业定点扶贫:省级部门(3个单位),省监狱管理局、省水文水资源管理局、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州级部门(18个单位),州妇联、建行文山分行、州电力公司、州烟草公司、州招商局、州旅发委、州技工学校、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农垦局、州体育职业学校、州质监局、团州委、州水文水资源局、州审计局、州档案局、州广播电视台、州妇幼保健院、州公路总段。

10、挂包帮转走访: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

11、转走访的主要任务:进村入户搞调查、完善档案齐资料、宣传政策懂业务、制定措施促帮扶、收集民意解矛盾、组织建设强保障。

12、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的主要职责:管好队员、制订计划、督促工作、建强组织、推动扶贫。

13、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主要职责:当好宣传员、调查员、联络员、管理员、帮扶员、调解员、党建员。

14、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做到的八必须八严禁:必须自觉看齐,严禁妄加议论。必须驻村入户,严禁挂名走读。必须踏实干事,严禁欺骗群众。必须按章办事,严禁优亲厚友。必须崇德向善,严禁参与赌博。必须尚俭戒奢,严禁酗酒滋事。必须廉洁自律,严禁收受财物。必须洁身自爱,严禁伤风败俗。

15、对挂包帮干部提问的十个问题:一是扶的贫困户户主叫什么名字?家中有几口人?有几个劳动力?二是你今年到过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几次?三是去年你帮扶的贫困户收入主要有哪几个方面的来源?四是你帮扶的贫困户家中有没有常年患病的家人?是什么病?五是你帮扶的贫困户家中有没有上学的孩子?在哪里就读?六是你帮扶的贫困户住房是什么情况?七是你帮扶的贫困户家中用电和饮水是什么情况?八是你帮扶的贫困户家中有没有人在外打工?九是你帮扶的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是什么?十是采取哪些帮扶措施帮助你帮扶的贫困户稳定脱贫?

十一、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1、目标任务: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弄干净、摆整齐、人畜分、厨卫入”目标,使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2、整治内容            

(1)入户道路。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基础上,发动群众和承包帮扶干部建设入户路,切实解决道路硬化到户最后一百米问题。            

(2)生活垃圾。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用就近就地处理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按照每村(组)至少1个垃圾收储设施。边远地区和不具备外运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通过建设卫生填埋、堆肥或技术成熟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等就近还田或就地处理。对地点特别偏远,人口居住分散且数量少的乡镇或村庄,采取合理选址,将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就近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3)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改造建设不同类型的厕所,水源条件比较充足的地方建设水冲式厕所,能入户的尽量入户。水源条件较差的地方可以建设旱厕,旱厕必须建立化粪池,能入院的尽量入院。地理条件限制无法入户入院的,可以共建,原则上按5户共建一个厕所,离厕距离在100米左右。建筑外围护墙材料应满足相关强度、节能要求,屋顶材料可采用树脂瓦等轻质材料,建筑风貌按当地要求控制,整体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面积要适宜实用,放置废纸篓或垃圾桶,及时清理。对破旧的厕所须维修,保持厕所整洁、卫生,厕内的地坪应高于庭院地坪,以防止雨水淹没;同时改造要保证通风、采光。            

(4)户居环境。整治户居环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一户一策开展提升居住环境。一是室内地板要硬化,客厅与卧室分开,卧室与卧室分开,厨房干净整洁,基本实现“五净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院内摆放规范),二是房屋楼板齐全(正堂屋),客厅墙面平整干净,客厅顶板老旧的用扣板进行吊顶,房屋内地板用混凝土硬化(正堂屋),门窗齐全,采光通风良好。有庭院有大门的要达到安全稳固。三是庭院的地板要求硬化(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有条件的可以设花池进行绿化,围墙粉刷。房前屋后要种植本地花草树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利用村内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积极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四是清扫房前屋后、庭舍院落垃圾杂草,消除四周沟渠污垢,畅通排水,消灭卫生死角和蚊蝇滋生源。            

(5)人畜分离。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彻底解决人畜混居的问题,有条件的村庄可以建设集中养殖区,做到养殖区与居住区分离。暂时没有条件建设养殖区的,要分户改造圈舍,让牲畜走出家门。每个厩舍控制在20平方米以内,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要加大社会治安设施的投入,解决群众开展人畜分离的心理担忧,村庄有条件安装路灯的要及时安装,有条件安装监控的可以安装监控。            

(6)生活污水。切实解决村内污水横流的问题,结合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及时组织群众挖沟排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自然条件、尾水排放标准和区域生态需求等,因地制宜地选择经济有效、操作简易、维护方便的污水处理技术。污水处理设施与周边环境、村寨景观建设和生态建设相融合。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剩余污泥可就地采取林地利用、农田利用、园林绿化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合理疏通和堵截群众家庭生活污水和畜禽粪便排放。有条件的村要开挖污水集中收集池,生活污水经过沉淀过滤后再排放。            

(7)村庄保洁制度。用好用活“5分钱工程”的资金支持,制定村规民约,因地制宜建立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对于聘请固定保洁员的,要划定清扫保洁的范围,确定清扫保洁的时间,明确保洁的标准和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保洁员的聘请原则上以贫困户为主。没有聘请固定保洁员的村庄,要确定保洁的方式,明确保洁责任主体,规定保洁的时间和频度,设定保洁标准,确保效果不打折扣。“5分钱工程”的资金只能用于与村庄保洁有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十三、脱贫攻坚综合知识            

1、丘北县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的总体目标,按照“884”(打赢打好“八大决战”,抓实抓细“八项行动”,实现“四全目标”)工作思路,确保全县17468户贫困户脱贫出列。            

(1)“八大决战”:产业脱贫攻坚大决战、就业脱贫攻坚大决战、安全住房攻坚大决战、教育脱贫攻坚大决战、健康脱贫攻坚大决战、兜底保障攻坚大决战、基础设施攻坚大决战、人居环境攻坚大决战。            

(2)“八大行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各级干部培训行动、激发内生动力行动、人员下沉基层行动、各项要素保障行动、信息数据精准行动、熟记基本情况行动。            

(2)“四全目标”就:力量全整合、责任全压实、政策全覆盖、短板全补齐。            

2、“五共五教”:“五共”就是共认一家亲、共扫一家屋、共吃一家饭、共讲一政策、共商一件事;“五教”就是:教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教会保持良好的人居环境、教会了解脱贫政策、教会认识贫困并不光荣、教会感党恩。            

3、主题教育活动工作“六小创新”指:幸福超市,三讲三评,五分钱工程,村史室,小喇叭工程,贫困户培训中心。            

4、人居环境“五净一规范”是指:卧室净、庭院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厨房净、庭院屋内农具杂物堆放整齐。人居环境县按每户3000元资金切块到乡上。            

5、户户清工作“六清”指:实现贫困对象家底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投入产出清、帮扶责任清、脱贫时序清,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牢坚实基。户户清“六个步骤”指:帮扶措施分析、入户调查协商、调查结果公示、村级方案评议、乡镇审核汇总、县级审批公告。            

6、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两不愁主要衡量农民人均纯收入,2018年标准为3500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

7、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8、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是指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治贫方式,针对不同的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构建政策、项目、措施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机制,解决扶贫政策和资金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

9、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10、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安排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

11、三率一度评估指标:在第三方评估时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做到贫困人口漏评率、错退率均低于2%,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贫困人口漏评率。贫困人口漏评率=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抽样调查村(组)当年未建档立卡农业户籍人口数×100%。贫困人口漏评率原则上不得高于2%。            

(2)脱贫人口错退率。脱贫人口错退率=抽样错退人口数/抽样脱贫人口数×100%。即抽样错退人口数占抽样脱贫人口数的比重。脱贫人口错退率原则上不得高于2%。            

(3)综合贫困发生率。综合贫困发生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数+错退人口数+漏评人口数)/2014年农业户籍人口×100%,即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占申请退出贫困县2014年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            

(4)群众认可度。群众认可度=调查对象认可度指标加权得分×100%。群众认可度原则上不得低于90%。            

12、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是指对贫困对象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达不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且按精准识别程序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的贫困家庭。贫困户属性: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

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11项):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13、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以2016年度贫困户家庭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主要识别标准,同时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综合研判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

14、三评四定:内部评议、党员评议、群众会评议,村委会初定、村民代表议定、乡(镇)审定、县(市)确定。

15、五查五看:查收入,看家庭收入的稳定性。查住房,看住房面积结构和安全稳固性。查财产,看贫富程度。查家庭成员结构,看能力负担和劳动力从业状况。查生产生活条件,看基本生产生活状况。

16、错评十原则: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家庭成员任“村两委”干部的。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17、漏评1+N标准:“1”即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N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N2:家庭因病致贫,且符合93类病种。N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注: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家庭具备劳动力)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8、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基于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针对贫困对象(村、户)在一个周期内发生的变化(识别、脱贫、返贫)而随之开展的系列工作,包括新识别纳入、脱贫退出、返贫标注等,为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目标按照有关程序开展的工作。一般情况每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

19、贫困人口退出程序:入户调查、村两委商议、村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公告、县(市)审定销号。

20、贫困村退出程序: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市)审定公告并报州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21、贫困县(市)退出程序:县(市)级申请,县(市)当年12月向州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州级初审,州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并进行公告,结果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级核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提出退出名单进行公示。批准退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专项评估检查(第三方评估)通过后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22、对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指标:一是减贫成效50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贫困村退出、贫困县退出、农村常驻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二是精准识别和退出20分(贫困人口识别、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三是精准帮扶20分(因村因户帮扶工作,即群众满意度、受益到户资金扶持覆盖率)。四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10分(财政绩效考评结果)。

23、贫困户九个全覆盖:项目扶持、安全稳固住房建设、孩子上学帮扶、医疗救助、产业扶持、农民合作组织、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安全饮用水、干部挂联。

24、贫困村七个全覆盖:硬化道路建设、村卫生室和乡村执业医生、村集体经济、党的组织和建设、电商和信息化、环境综合整治、部门包村。

25、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

26、西畴精神:西畴精神是文山人民在艰苦的脱贫攻坚工作中创立的重要精神财富,以勤劳脱贫致富为本。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是其精神实质。

27、四到县改革:主要是将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资金、权责直接安排落实到县(市),州级不再有扶贫项目资金的调整、审批等权限,将权限赋予县(市)。

28、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贫困状况主要考虑贫困人口规模及比例、贫困深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的客观指标。政策任务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任务。脱贫成效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任务。脱贫成效主要考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等。

29、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30、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市)抓落实。

31、在脱贫攻坚期的要求:工作力度只增不减、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政策支持只增不减、帮扶力度只增不减,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32、县级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脱贫攻坚重要决策部署,聚焦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制定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落实。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本行业、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检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33、丘北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十大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脱贫行动、实施产业脱贫行动、实施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脱贫行动、实施生态建设脱贫行动、实施教育脱贫行动、实施健康脱贫行动、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行动、实施金融脱贫行动、实施社会扶贫脱贫行动。

34、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十大要件:领导主要精力、财力主要支持、项目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作风扎实、排忧解难及时、改革举措有力、力量组织到位、用人导向精准、工作落实彻底。

35、脱贫攻坚督查的重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减贫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特困群体脱贫情况,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情况,行业扶贫、专项扶贫、“挂包帮”定点扶贫、重点扶贫项目实施、财政涉农资金融合等情况。

36、脱贫攻坚纪律要求:一是严守政治纪律,杜绝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明确。二是严守工作纪律,杜绝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扶贫资金以及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补助资金。三是严守作风纪律,杜绝优亲厚友、挥霍浪费;不作为、乱作为,虚报浮夸以及失职、渎职行为。

37、脱贫攻坚巡查的重点: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以及其他违反脱贫攻坚政策和纪律要求等。

38、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采取的形式: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进村入户实地调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听取工作汇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和群众举报、随机访、暗访或者回访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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