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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2年06月22日 17: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县的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了《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到丘北县发改局办公室查阅。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丘北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ynqb.gov.cn/zwgk/zfxxgkzn.htm)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档案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丘北县锦屏镇音乐广场旁发改局三楼,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76-412117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丘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如若找不到电子版链接,可致电4121170电话由工作人员通过QQ、邮箱等方式发送而获得。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富宁县司法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或不归属本机关工作范围和业务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机构名称: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876-4669011;地址:丘北县委办公楼五楼。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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