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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寨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2年06月22日 21: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平寨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平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平寨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或指引平寨乡人民政府公开信息获取的途径和方式。  

联系电话:0876—4640130、3053063(传真)  

通信地址:平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丘北县平寨乡平寨村街上)  

电子邮件:pzxdzb4640130@yeah.net  

邮政编码:663200  

微信公众号:魅力平寨最美壮乡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平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平寨乡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平寨乡人民政府编制的《平寨乡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丘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nqb.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平寨乡人民政府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丘北县人民政府网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做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平寨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平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76—4640130、3053063(传真)。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代写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丘北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发送到电子信箱,邮件主题必须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网址为:http://www.ynqb.gov.c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或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1.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于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0876—4640376  

监督部门:平寨乡纪检监察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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