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腻脚彝族乡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80号)精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腻脚彝族乡对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多次进行层级思想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通过信息公开,有效增强乡政府和站所、村民委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政府机关、站所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支持,减少因政务村务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由于狠抓了宣传发动工作,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和各站所、各村委会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乡政府和各站所、村委会在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注意把信息公开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推行信息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如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开展提升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信息公开工作和各项政务工作中去,用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成果激励和推动全体乡村干部自觉参与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推行政务信息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既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相互的了解,又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把推行信息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通过实行对外、对内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增加政务村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的意识,强化了机关民主管理机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机制,促进了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完善制度,规范公开。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站所及村委会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4351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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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远未达到群众的期望和现代政府的要求。保密范围过于宽泛,甚至滥用保密措施。很多政务信息一旦被贴上保密的标签,也会成为政府部门不公开的理由,导致许多信息被永久尘封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信息归属认识错位。很多行政人员认为,政府信息是政府行政的结果,当然归属于政府所有,既然归政府所有,政府就有权决定信息公开的范围。民众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缺失,使得政府垄断信息的行为没有得到来自权利和民主的抵制,因为公众还较少地意识到自己才真正是信息的“最终所有者”,政府垄断信息和随意伸缩信息公开边界是侵犯公民知情权。
(二)信息公开的渠道过窄。政府向社会公开信息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依职责主动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策、法规、规则、程序等。公开的载体包括政府公报、简报、新闻等。这些载体因为范围上的严格限定,往往存在着很多“盲区”,有时并不能成为一些群体获取政府信息的方便渠道。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赋予了公民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权利,但是在一些流程尚未理顺的前提下,因为受到严格程序、复杂流程、高昂成本等因素的制约,民众权利实现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缺乏法律约束,公开信息呈现出很多乱象。法治社会下,法律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和不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以及违规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会作出严格规定,以保证信息公开的秩序化和规范化。使得许多政府信息要么被政府进行“弹性过滤”,要么千篇一律,无法实现其作为公共资源的消费价值。
(四)公开的内容、时机和程度上因为没有统一规范,制度化水平不高。从公开的程度上看,随意性较大,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从公开的内容上看,一些公开的内容线条过粗,甚至是内容陈旧,有的甚至从部门利益出发,避实就虚,形式主义严重;从公开的时机上看,存在着严重的时滞,一些信息公开因为丧失及时性,决策利用的价值性已经荡然无存。
七、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互查、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一周一更新即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至少一周更新发布一次信息;一月一通报即每月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整改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一季一互查即组织站所(中心)对全乡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互查,互查结果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一年一考评即每年年底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劣。
(三)示范引领,统筹推进。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的思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谋划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意见,明确示范点建设标准,制定监督检查、评估验收和表彰奖励等推进措施。通过示范创建,有效推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单位,以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一是强化考核。根据上级目标考核要求,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将考核重点转向了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的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二是加强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