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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丘北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

日期:2022年05月16日 14:4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57号)要求,现就《丘北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省政府令第221号),进一步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和乡村振兴建设。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一)《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  

(二)《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省政府令第221号)  

(三)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127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主要内容。《方案》分为三部分,包括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1.《方案》明确指出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与丘北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地区功能定位相匹配、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相适应的全域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促进丘北县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防控网络更加完善,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以医疗康复为核心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在同等收入地区处于较低水平,残疾人不同生命阶段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推动我县健康期望寿命达到同等地区平均水平。  

2.《方案》明确了丘北县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残疾预防。坚持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残疾预防工作。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采取专门措施,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二是深化服务内涵,提升康复效能。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健康。建设适应多元化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康复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节约式发展。  

3.《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纳入工作重点,确保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配套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支持和用于残疾人康复;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流程规范、责任明确、跟踪落实的督查制度;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开展进程监测,督促检查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特点。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细化了贯彻《规定》的措施,结合我县实际从两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健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的主体责任,并对照工作措施逐一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利于推进形成政府主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解读的相关事宜  

(一)政策解读单位  

丘北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解读的途径和时间安排  

《方案》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发布本政策解读的形式进行解读。按照相关要求,在县政府印发《方案》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县残联同步将审定后的政策解读材料以正式函件(含电子文档)报送政府办公室,在政府网站发布。

丘北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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