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上海市帮扶文山州项目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21〕43号)及相关省、州文件精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名以上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按照1000元/人标准按实计算,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24日至11月26日止,若对公示人员名单有异议,请向丘北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中心举报。举报联系电话:4121185(人社局)、4121530(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