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文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告工作的通知》(文开组办发〔2019〕23号)《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丘政办发〔2019〕234号)及《丘北县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劳务协作项目实施方案》《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州财政局关于调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标准的通知》(文人社发〔2021〕75号)文件精神,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奖补。经外出务工人员个人申报、村委会(社区)审核、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杨生福等776人符合政策规定予以享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现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止,若对公示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丘北县人社局举报。联系电话:4121530 。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