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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丘北县第九届第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0年09月17日 21:44   来源:县教体局   作者:   点击数:[]

A  

公开  

王凤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食材招投标统一配送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含牛奶面包)配送工作,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为妥善解决物资采购与产业发展、贫困户增收脱节等问题,为更好地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探索“市场换扶贫”模式,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脱贫,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18年9月组织招标采购,最终中标配送公司分别为:砚山县凤荭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云南省丘北县云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砚山县鑫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丘北县教育体育局与四家中标公司签订《丘北县中小学校园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职责。一是配送公司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农副产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禁止进入学校。二是配送公司提供的农副产品必须根据学校需要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到指定地点,保证食品新鲜、安全可靠,其所配送的价格必须以教体局组织的询价小组提供的价格确定。三是配送具体时间、地点由校园与配送公司商定;配送公司每周为校园配送不少于2次(县属学校1天1次)。四是配送公司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农副产品保证及时退货召回,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五是校园根据订单确认订购农副出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经双方确认后更改。六是配送的农副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不新鲜、质量不合格等导致校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法定检测机构鉴定为食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配送公司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配送公司承担。七是配送公司在配送服务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经学校验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要保证及时退货召回,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造成的损失由配送方全部承担。八是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和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县教体局会同农科、市监、扶贫等部门,与各学校每学年对配送企业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履行合同情况、承诺兑现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体局有权取消配送企业配送资格:(1)因配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2)经县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年度考核评议结果不满意的;(3)经监管部门检查配送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4)配送企业配送假冒伪劣食品的;(5)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票据的;(6)违法违纪及进行商业贿赂的;(7)未按照承诺支持响应扶贫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未优先采购县域内农副产品的。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校园食堂食品配送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指导管理。切实建立健全配送人员管理、出入库管理、检疫检验管理、食品留样管理、设备配备管理、食品摆放区设置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配足配齐相关工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二是进一步强化设施设备配置。核实配送中所需设备设施配备情况。该购置新的就购,该维修的就维修,保证所需设备全部到位。

三是进一步强化出入库管理。精准记录好每一笔入库、出库单,做到每天清清楚楚。四是进一步强化食品留样管理。按照要求,做全、做细食品留样记录台账。五是进一步强化配送员工管理。每天配送前,必须提醒配送员工注意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严禁出现我行我素,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六是进一步强化结算价格管理。每月必须及时按照县级指导价,与学校协商好最终结算价格,协商要遵循助力教育扶贫、让利于学校的原则,让学生吃得更好更营养,最终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并按时将协商好的结算价格报计财股备查。七是进一步强化按时按质按量配送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按照学校需求,强化配送工作管理,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八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设置账簿,真实、完整地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强化会计核算工作。九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管理。联合市监、扶贫、农科等部门,加强对配送公司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让学生吃得放心、学校管理安心、家长不用操心。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丘北县教育体育局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金财,412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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