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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年10月13日 08: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丘北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1年4月6日—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涉及丘北县的整改任务,丘北县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单位:

(一)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市监局

二、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三、整改目标:驰而不息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四、整改措施要求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2.加强秸秆焚烧控制。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疏堵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4.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发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五、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一是制定并下发了《丘北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完善、细化了各类施工的扬尘防治措施,为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扎实开展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组织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日常巡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中把施工扬尘列入必查项目,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轮番开展施工扬尘整治排查。三是加大对项目的督导力度,将工程项目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稽查范围,实时监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截至目前,共检查13次,检查项目28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四是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督查。出动执法人员对我县辖区内的各项目进行了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督促项目业主单位不断加强扬尘整治基础工作,做到接口必硬化,裸土必覆盖,施工必打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目在建工程运渣车的监管,按照运渣车辆管理办法,做到办证,冲洗加盖,清洁运输。

(二)加强秸秆焚烧控制。一是制定《丘北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丘北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开展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焚烧管控。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禁烧意识。全县发放12.3万册宣传手册,覆盖12个乡(镇)101村(社区)。开展音频视频宣传,我县12个乡(镇)充分利用乡村小喇叭、电视将相关音频在乡(镇)、行政村、村小组播放宣传,并通过微信视频等新媒介开展宣传。通过多形式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禁烧意识。三是制定出台了《丘北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十二项措施》,实施“红黑榜”通报制,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4次,日常巡查30次,乡(镇)开展巡查3360次,有效劝阻焚烧秸秆现象816次,依照村规民约罚款51起共计11200元。2022年1-9月,丘北火点数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8.1%,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四是明确禁烧范围,依法开展禁烧区域划定工作。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丘北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划定丘北县秸秆垃圾禁烧区总面积为1788.01km2,占丘北县行政区的35.5%,共涉及12个乡(镇),45个村(社),《划定方案》于7月15日发布实施。五是制定了《丘北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累计农作物秸秆资源收集量111240吨,综合利用量96779吨,全县综合利用率87%,有效减轻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餐饮门店进行全面排查,汇总梳理餐饮门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店一档”建立整改清单,以定时检查、错峰巡查等方式对辖区餐饮门店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随机抽检;二是针对检查中发现餐饮经营户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的商户限期整改安装,引导和规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对拒不改正的商户,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三是要求从事餐饮的经营户禁止在门前堆放餐椅餐具、乱排污水、乱扔杂物等行为,对不听劝阻者,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2人次,排查整改餐饮行业165家,都已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四是加强对夜市排挡、烧烤等占道经营的巡查管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流动摊贩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劝导他们撤离摊点,对部分不服从劝导的流动摊贩,依法依规暂扣其经营工具及相关物品并予以处罚,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县城管执法局在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岗值守。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劝导流动摊贩占道经营3500余起,其中对餐饮类无证占道经营,立案查处80起,处罚金额58800元。

(四)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一是加强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管理,制定《丘北县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基础条件保障工作方案》,密切关注丘北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出现超标情况,及时预警。二是制定《丘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制定印发《丘北县2021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丘北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确保高标准完成州下达的大气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着力改善和提升丘北县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丘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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