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丘北县公安局第三季度涉旅案件公示(二)
案件情况:2023年6月14日,丘北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丘北天园大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涉嫌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接到线索后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于2023年08月08日16时25分对丘北天园大酒店进行实地检查。在见证人的配合下,检查了丘北天园大酒店未成年人入住登记本、云南省旅馆业治安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发现,2023年04月11日至14日入住8608号房间和8610号房间的入住未成年旅客未落实公安部“五必须”制度进行登记、审核查验,致使其在酒店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已构成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之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对丘北天园大酒店不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住宿旅客监护人信息的行为责令停业整顿7天,并处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丘北县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3年8月11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