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2024年1月12日16时28分,丘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丘北县锦屏镇老城区新石桥路段实施检查时,发现云HD27195号网约车正行驶至该检查点,经查,云HD27195号网约车是当事人黑龙江优享一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丘北分公司注册车辆,已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滇交运管许可丘北字532626000047号,车上载有3名乘客,都是从丘北县普者黑高铁站乘坐该车至丘北县锦屏镇老城区新石桥,其中两名乘客没有通过网上下单预约乘坐该车,而是与驾驶员黄某协商好两人30元的乘车费用,当事人黑龙江优享一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丘北分公司没有对所注册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管理,致使公司驾驶员线下接单。当事人黑龙江优享一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丘北分公司未履行管理责任的行为经查属实。
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八)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黑龙江优享一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丘北分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丘北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时间:2024年3月19日
是否公开公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