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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30日 1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现将丘北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丘北县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于2022年1月14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习近平法治思想得到深入贯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丘北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丘北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7场次,宣讲53场次、受教育5000余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

2.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建立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长效机制,公布县级33个部门和12个乡(镇)权责清单,拟确定行政职权10类共6427项,责任事项33817项,追责情形36360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年承接241项,涉及29个县直部门和12个乡镇。二是“一部手机办事通”有效推广应用。全县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数达20433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3.65%,办件量493032件,平均办件率105.31%。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卫健、医保、民政、市监”四个窗口,全县跨省通办3899件、省内通办26392件;“办不成事”咨询服务窗口接件10件,办结10件。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平台内全县在用监管事项主项978项,已覆盖事项数224项,监管事项覆盖率22.9%,有16个监管部门发布监管动态信息210条、违法曝光信息29条。五是持续开展“简证便民”行动。根据《文山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开展证明事项清理,2022年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8114件。

3.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丘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内重大决策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与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程序,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年内作出重大行政决策7项。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

4.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各单位、各乡(镇)按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实施《丘北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丘办发〔2022〕104号),全年执法证考试报考644人,通过306人,缺考59人,通过率52.3%。二开展案卷交叉评查。2022年州级抽取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30件参加评查,评查结果为13件不合格,不合格率43.3%,县级抽取8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结果为21件不合格,不合格率26.2%。三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定《丘北县行政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涉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11件案件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下发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书20余份,有效推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5.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以开展“一村一警示”和“一村一培训”工作为契机,开展命案防控警示教育和人民调解员培训120场次,发放培训资料5000余册,受训干部和群众共计6000余人。以开展“送法进乡村暨法律服务走基层”主题活动为契机,进乡(镇)、村寨开展宣传活动150余场,发放法律法规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5万人次。受理各类纠纷案件1728件,调处成功1618件,调处成功率93.6%。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12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7件,受理18件,已审结14件,决定维持4件,撤销4件,终止6件。抓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年一审案件有25件,已结案20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5%。

6.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托普法志愿队、青年律师志愿者、基层“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屏、法治公园长廊等队伍和载体,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组织干部在线学法和测试5000余人次。成功申报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州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6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普者黑景区双甲山码头、天星下石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成13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思想认识还需强化。部分乡镇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

2.行政执法能力还需加强。部分执法单位存在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人员不会办案,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不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

3.普法力度有待加强。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认真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丘北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开展年终述法,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2.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丘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清单》(丘治县办〔2022〕7号)《丘北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丘治县办〔2022〕14号)《法治丘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丘治县办〔2022〕6号)、丘北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丘办发〔2022〕93号)等政策措施,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创建。二是及时召开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安排。三是强化督查考评。年中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督查,年底进行法治建设考核,将日常动态管理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执法监督,狠抓执法培训。通过案件交叉评查、行政复议、法治督查等方式检查执法单位执法落实情况,督促执法单位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2.强化矛盾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全面排查、集中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激励、成果运用机制,强化措施推进,3月底前启动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力争成为2024年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县。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州对县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存在的执法培训、执法案件系统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普法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反馈。

中共丘北县委员会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上一条:丘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2023年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和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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