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做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不断推进消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队依据《应急管理部主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了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含子项),现通过政府信息政务网对外公布。
附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丘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