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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9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决定

 索 引 号  202004100001  文  号  丘政发〔2020〕 5号
 来源  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09: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丘单位:  

2019年,全县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动丘北跨越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平安法治丘北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他们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与灾害事故作斗争,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雷大荣等2人、周寿明等4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进行表扬奖励。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勇斗歹徒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雷大荣,男,汉族,1965年2月生,丘北县锦屏镇人。  

李永文,男,汉族,1978年5月生,丘北县锦屏镇人。  

对以上2名人员,分别授予“丘北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雷大荣5000元,奖励李永文5000元。  

二、勇救落水儿童先进群体  

周寿明,男,壮族,1967年8月生,丘北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党支部纪检委员。  

王笑雪,女,壮族,2000年12月生,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学生。  

王涛,男,汉族,2000年1月生,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何朝艳,女,壮族,2000年8月生,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对以上4名人员,分别授予“丘北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周寿明5000元,奖励王笑雪3000元,奖励王涛3000元,奖励何朝艳3000元。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为榜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的先进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丘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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