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丘政复〔2023〕407号),现将最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公布如下:
从2023年7月1日起,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丘北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700元/人·月提高到728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丘北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5343元/人·年提高到6038元/人·年。具体为:A档从446元/人·月提高到504元/人·月;B档从280元/人·月提高到310元/人·月;C档从230元/人·月提高到250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2023年,全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现行的910元/人·月提高到947元/人·月。
(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3年,全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如下: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由835元人·月提高到950元/人·月、二档由418元/人·月提高到475元/人·月、三档由251元/人·月提高到285元/人·月;
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由151元/人月提高到171元/人·月、二档由88元/人·月提高到100元/人·月、三档由50元/人·月提高到57元/人·月。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丘北县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从现行的1990元/人·月提高到200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从现行的1290元/人·月提高提高到1340元/人·月。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