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丘北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如下: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科室 |
1 |
制定丘北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 |
规计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2 |
制定丘北县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水政水资源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3 |
制定丘北县水旱灾害防御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河(湖)长制工作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4 |
制定丘北县水土保持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水土保持站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5 |
制定丘北县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 |
河(湖)长制工作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6 |
制定水工程保护利用重大政策 |
建管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7 |
制定全县农村供水重大政策 |
农水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8 |
水工程前期招投标及招商引资项目 |
规计股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9 |
行政处罚、信访案件、应急防范等重大事件处置 |
办公室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10 |
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
办公室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
11 |
班子成员、股室单位负责人认为应经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
办公室牵头 各股室、单位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