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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619001
标    题 运政违规执法
写信时间 2020年06月19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通云H EH972这辆车是运政的执法车辆吗?为什么这辆车经常在县城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来查滴滴网约车?上面的工作人员都是运政的工作人员,和路霸强盗没有什么区别吧?要开网约车,通知去考证,证考来说是有人证,车证还没有,还是不给司机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抓到就罚款,运政人员介绍的是滴滴不行,但是加入雄丰公司的平台就可以,保证金30000元,一年15000元的保险,这是什么情况呢?滴滴在全国都在放开,丘北作为一个旅游城市,是不是有点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趋势?麻烦相关领导督查下相关执法部门是否违规操作和权钱交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n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n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n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n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n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n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n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n (七)其他违法行为。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经过县运管局核查落实,HEH972号大通车是公车改革后运管局通过合法途径租赁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车辆,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根据《网格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平台公司必须持有《网格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必须持有《网格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必须持有《网格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三证缺一不可。由于滴滴出行平台未在丘北县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所以通过滴滴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无法办理《网格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198月,我县辖区内已许可文山交通运输集团丘北分公司和丘北雄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合法网约车平台,但20205月,由于这两家网约车公司因超过规定的期限为投入车辆进行营运,由县运管局注销了行政许可,目前,丘北县辖区内暂时没有合法的网约车平台。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运输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和监督,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文明;二是做好道路运输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重大行政事项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落实好执法过程全记录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处理对象 丘北县政府
处理时间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