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00621001 | ||
标 题 | 立案未结案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6月21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书记、县长: 2020年1月7日,我父亲被人无故殴打,9日向锦屏镇派出所报案,10日—18日我父亲由我送至中医院住院,期间,殴打我父亲之人既未道歉,也没有任何医药费赔偿。疫情过后,我请求对我父亲做伤残鉴定,结果为轻微伤,2月14日,在我家人强烈要求下,锦屏派出所同意立案。根据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经过县公安局核查落实,您反映的案子已经由派出所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如果您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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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丘北县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0年0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