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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621001
标    题 立案未结案
写信时间 2020年06月21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县长:      2020年1月7日,我父亲被人无故殴打,9日向锦屏镇派出所报案,10日—18日我父亲由我送至中医院住院,期间,殴打我父亲之人既未道歉,也没有任何医药费赔偿。疫情过后,我请求对我父亲做伤残鉴定,结果为轻微伤,2月14日,在我家人强烈要求下,锦屏派出所同意立案。根据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经过县公安局核查落实,您反映的案子已经由派出所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如果您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处理对象 丘北县政府
处理时间 202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