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608003 | ||
标 题 | 关于丘北县公安局保障室主任张**举报信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6月8日 | ||
信件内容 | 张天福系丘北县公安局保障室主任,于2015年跟我们借款4万,至今未按约定合同还钱,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在职正常领工资有还款能力却拒不还款,实属无赖。我相信世界有正义在的,断不能让张天福这种个人作风有问题的人员占着公务员位置,不求他为人民做多大的贡献却拖欠人民血汗钱不还。现只能写信希望相关领导调查处理,万分感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经过县公安局核实协调,您与对方已经约定达成还款计划,如果他没有按期履行还款计划,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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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丘北县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1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