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609001 | ||
标 题 | 关于丘北县廉租房分配的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6月9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农村进城务工的一名农民工,在2017年政府发通知说可以申请廉租房,我通过筛选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但是政府说没有房屋可供分配就一直没有房子居住,自己在外出租房屋,政府每年补贴1600多远的租房补贴。但是我所需要的不是租房补贴而是一套能让我长期居住不用搬去搬来的廉租房。住建部门一直说没有房屋可分配但是在“新康家园,嘉合小区”这两个廉租房小区内有多少房屋是空置的。这不是资源的浪费吗?而且有些人家本来家里有房、有车的但是于上面的人有朋友、亲戚关系就分配到了房屋,分配到之后用于出租来赚钱,这是事实,就连我都是租住在人家分配的廉租房的家庭转租给我的。我听说给住建部门的某个领导3000-5000元的酬金人家就能帮忙弄到廉租房,这个我没有证据不然早交到纪委去了。要是我的这信件有幸能被领导看到那么我希望领导能去核实下我所反映的是不是事实,需要房子的人能够分配到房不要把上级文件规定的廉租房分配制度变成了“关系房”。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经过县住建局核查落实,根据《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规定准入条件的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对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章认可,申请人进入轮候库。轮候期间,符合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规定的,给予发放租赁补贴。”“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住房保障部门按照申请的时间段和相对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组织抽签或摇号配租。住房保障部门在配租成功后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抽签或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抽签或摇号配租;两次抽签或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第三次可直接配租;若两次抽签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较多、房屋不够直接配租时,住房保障部门可采取按照申请人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方式进行合理配租。” 如按网友所述已符合申请条件并领取租赁补贴,那已经进入轮候库轮候配租,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待清退后空置的房屋达到一定数量后进行合理配租。 根据《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擅自与原承租人转租、转借房屋的家庭或个人在5年内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如按你所述自己也是租住别人的公租房,请自行腾退整改,我局查实后将按上述规定处理。如有线索知晓其他人转租、借房屋的,请及时提供给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876-3017579。 根据《丘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如有线索知晓存在问题的,请及时提供给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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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丘北县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1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