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120001 | ||
标 题 | 拖欠工程款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1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领导: 你好!我是18年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四年来一直在求寻工程款的路上从未停歇,但至今仍未果,特此来求助县政府的帮助。该项目是属于官寨乡革勒村公所丫巴山政府易地搬迁的工程,中标人严冬春转手给钱绍红全权代表该工程,我本人承包粉水3288平方,每平方10元(共32880元),排水沟187米,每米50元(共9350元)总共=42230,支出10000,至今仍有32230元未拿到。 并且还有支砖工程款项目的9000元未拿到工资,包工头是崔红武,有欠条,但至今怎么催都无果。共32230+9000=41230 钱绍红:15126840318 17787356484 崔红武:15912322065 为了养活家人, 我还在过丘北普者黑当过建设工人,包工头刘正权(532129298903011334)至今仍未付工资四万多 曾经跟工友去过发改委、劳动局、官寨政府求助过,但都没有用,到今四年过去了,已是2022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完成,可我们还在求债的路上迟迟不见结果,上有老 下有三小读书,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到了用钱的时候,只能四处求人,不得不向政府求帮助,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解决我们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代表农民工们感激不尽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经丘北县官寨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信件反映钱某某属于严某某下属施工方,网民跟随钱某某做项目工程。严某某在官寨乡飞土村委会丫巴山村小组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工程总价252.999166万元,已支付205.543816万元,未支付47.45535万元,支付比例达81.24%。官寨乡人民政府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早日到位,并将严格执行法院裁定书,待资金拨付时扣留钱绍红工程款,督促钱绍红优先支付完农民工工资,全力保障农民工及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请您前往法院进行备案或进行起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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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丘北县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