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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1109001
标    题 嘉合小区电费收费不合理
写信时间 2022年11月9日
信件内容 嘉合小区属于公租房,里面居住的都是一些经济上比较困难的人群,属于住宅小区。但是小区的电费是物业代收按照商业用电来收取费用的,一度电价格差不多比居民用电多出一倍的价钱,每月电费费用过高。和物业反映过,他们说是没移交电力公司,等移交电力公司的时候可能就是按居民用电收取费用,但是过了三年了,一直是按商业用电收取。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解决,非常感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经过县住建局核查落实,经调查,嘉合小区物业服务由文山市海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丘北分公司管理,电费收取0.65/度,包含电损费用、公共设施用电费用的综合电价。经与电力公司市场部核实,小区已向电力公司书面申请移交电力设施并通过验收,现因小区电表需统一更换为费控表,电力公司电表供给不足,导致抄表到户、移交工作滞后,住建局、工信商务局积极协调电力公司,加快电表调配进度,满足小区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处理对象 丘北县政府
处理时间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