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201002 | ||
标 题 | 房产证补办 | ||
姓 名 | 程女士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2月1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房产证丢失补办要多久?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程女士: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办。”公告期满后,产权人提交相关完备资料到县政府一楼116大厅办理证书补发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完备办证资料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办登记程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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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丘北县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