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召开乡镇撤并及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2006年4月29日,丘北县召开了全县乡(镇)撤并及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研究和具体部署了全县乡(镇)撤并及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 会上宣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砚山等八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云政复[2006]25号)文件;县委副书记、县长、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任安分别就乡镇撤并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主要从乡(镇)撤并及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设置、职能转变、人员编制核定及资产清理核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要求做到“五要三确保”,即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职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做好已撤并乡(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服务到位,完善乡(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加强部门间的配合与协调。县人事局局长和县财政局局长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问题和清产核资方面有关问题作了补充解释说明。 县委常委罗涌铭就落实乡(镇)撤并及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充分认识到乡(镇)机构改革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基层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二是重点把握要到位。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妥善解决好被撤并乡(镇)债权债务、人员合并分流等热点问题,确保工作按时顺利完成。三是工作落实要到位。在把握好重点的基础上,积极扎实做好竞争上岗,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四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严明纪律,扎扎实实地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县四班领导出席了会议,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分管党务及县直有关部门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事助理员共78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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