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预告
根据《云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关于切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组电〔2008〕68号)精神和9月28日全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察工作,经我县选聘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考察工作事项预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丘北县2008年计划选聘1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根据云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的规定,应考察30名。因部分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所以,伍建明等39名考生已被列为丘北县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伍建名 李云海 张 芸 胡云刚 刁 开
戴雄昌 罗家胜 卢云建 王元乙 王绍先
胡 莹 刘贵虹 雷石伦 刘海波 张洪能
张绍强 杨 艳 保 艳 王正彪 周 妍
潘玲艳 杨学林 罗发贵 魏 韩 汪洪泽
王发荣 张 勇 黄志勇 施忠全 孟 萍
马 凤 赵文科 王跃金 杨兆雄 伏俊玲
杨俊超 张艳珍 刘胜平 严天柱
二、考察程序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12日。
2.地点: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资格复审的内容:依据个人档案,审查进入考察人员的有关资料是否与报名信息或选聘条件相符。
资格复审过程中,如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或选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考生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须提供的材料。考生学籍档案、毕业证、报到证、单位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与考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面谈
1.面谈时间:2008年10月13日上午8:30开始。
2.面谈地点: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进入面谈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入面谈地点,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定拟体检人员
(一)考察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聘的职位数等额提出拟体检人员名单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由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若遇拟选聘职位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在同名次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择:
1、优秀中共党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
4、团干部或学生干部;
5、本州生源;
6、自愿回原籍;
7、已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且服务期满的;
8、此次选聘工作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9、获得本科学历。
如按以上条件仍无法确定的,则由县选聘考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08年10月14日上午8:30对相同条件人员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加试地点另行通知),按加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人员。笔试(加试)的指定用书为《文山州农村干部工作实用手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编)。
(二)体检(2008年10月17日至18日)。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同时顺延取下一名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五、监督
整个选聘考察工作过程,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丘北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0876-4121132
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干监股:0876-4126152
丘北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考察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