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丘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丘北县税务局)按照州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方式,持续推进税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
丘北县税务局及时主动更新基层政务公开税务领域信息,2022年度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素材)12篇,在央视播报新闻1则,被州级、县级媒体采用稿件共计42篇(条)。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一是加强涉及退税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积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更新发布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通过云税通、微信工作群、电话访问等方式,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下发用户操作手册,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遇到的难点、堵点;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宪法活动日等活动,定期归纳整理将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滚动播放,主动深入基层征管一线,开展企业“一对一”辅导,做细做实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围绕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典型案例以及纳税人缴费人的真实感受,深入宣传阐释税费政策落实举措及效果,以及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动态情况,全面展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成效,确保各项纾困措施落地生根,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关注总局、省局发布的政策信息,加强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公众关切内容的实质性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确保内容全面、详实、准确;注重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纳税人讲堂”、短视频、图示图解等方式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认真研判处理涉及税务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按时回复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税费政策咨询渠道反馈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反馈回应。
2.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方面
聚焦省局税务网站“税务规范性文件”栏目,实时关注省局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明确文件重点内容,积极转发纳税人缴费人熟悉知晓,紧盯舆情管理和风险预判,做好政策配套解读工作,确保社会公众全民了解各项税务制度规定,部门行政管理平稳有效运行。
3.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方面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等文件要求,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税收职能,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审查和发布机制,依法、主动、全面、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
4.强化工作指导监督方面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同时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根据《2022年云南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方案》
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思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特色创亮点,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紧盯涉税舆情,强化群众回应,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丘北县税务局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明确内部审查机制,持续强化协调沟通,着力提高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其余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根据省、州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丘北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把减税降费和纳税服务作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增加外宣广度,扩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悉范围,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三是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审查并规范标识,强化检查复查,扎实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宣传、舆情管理、网站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交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省州局统一部署,县级税务局不开设门户网站,也不运营微信公众号,因此,丘北县税务局主要依托省局网站和文山州税务局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最后一道“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流程,定期对发布信息情况进行复查,全面核查信息超链、暗链及错敏字现象,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不断强化与州局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信息审核发布效能。持续加大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上有“时差”。受税务部门特殊的信息审核程序影响,信息发布需经多部门流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接收税收信息的时效性。二是业务水平存“短板”。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覆盖税收各项领域,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加强管理引导。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职能,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流程,梳理常见、易错问题,强化事前指导,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能。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持续关注总局、省局网站信息,确保重要工作信息同步更新,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有效查询入口,保证各项公示及时规范,不断提升税收领域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