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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4-25 15:14 来源: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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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文化和旅游局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丘北县文物局、丘北县普者黑景区管理局牌子。

二、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各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事业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的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负责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建设。

负责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文物的申报、管理、保护、维修、抢救等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活化利用。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文化展示、非学科类艺术培训、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旅行社、旅游新业态企业、旅游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管理、登记、备案、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工作;调查研究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市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管理进入文化市场的文化艺术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组织行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行业场所(单位)开展品牌创建、等级评定等工作

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区域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景区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推进景区旅游推介,创建提升文化和旅游品牌

(十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开展文化和旅游人才职称评审,加强中青年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组织贯彻落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开展景区监管;负责拟订普者黑景区的规划和保护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景区资源调查、登记、建档,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等工作;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管理景区内的建设行为及经营活动,依法征收普者黑景区资源有偿使用等规费;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景区内餐饮住宿整治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景区发展与保护、管理、合作等交流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责文电、会务、接待、档案、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安全综治维稳信访、综合考评、体制改革、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做好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干部人事、财务、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产业规划发展股。负责拟订文化事业和旅游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引导社会投资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新型业态发展、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进行督察、指导、检查、验收承担文化和旅游重大建设项目的筛选、审查、调整和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协调、指导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法规规章,参与审核旅游设施、旅游景区开发项目;负责指导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入库、报数工作。

(三)政策法规市场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文化展示、非学科类艺术培训、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级民宿、旅行社、旅游新业态企业、旅游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管理、登记、备案、指导和监管工作,依据职责负责文化市场准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和新业态企业申报创建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诚信评价)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和从业人员职级认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行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负责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调查研究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制定景区(景点)、星级酒店、旅行社、文娱演艺场所、培训机构、民宿(客栈)等场所(单位)价格、产品、服务和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执行,管理进入文化市场的文化艺术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负责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工作,指导旅游投诉等工作;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负责执行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区域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

(四)公共文化艺术股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文物的申报、管理、保护、维修、抢救等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活化利用拟订公共服务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制定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文化行业单位和场所开展提质升级、品牌申报与创建等工作;加强中青年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负责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公共文化、公共服务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拟订国有院团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全面发展。负责管理文艺事业,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两馆一站”和民族文化传承展演工作负责指导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公共数字文化,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指导艺术科研、公共文化空间等品牌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协调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开展文化艺术人才技能培训承担“三区人才”等工作

(五)智慧旅游宣传股。负责拟订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和智慧旅游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建设;承担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指导旅游行业单位和场所开展标准化建设、提质升级、品牌申报与创建、等级评定等工作;负责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日常和节假日旅游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丘北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媒体平台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负责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开展旅游对外业务交流区域合作、宣传等活动,促进文旅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负责推进景区旅游推介,创建提升文旅品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重要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分析及发展预测,研究旅游市场动态并向旅游企业提供国内外旅游市场信息,推广旅游调研成果。

(六)景区综合管理股。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建立景区联席机制,协调组织开展景区监管,拟订贯彻落实方案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普者黑景区的规划和保护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普者黑景区依法依规规范经营;指导A级景区资源的调查、登记、建档,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等工作依法保护景区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管理景区内的建设行为及经营活动,景区内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经营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指导景区内的项目实施,景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组织协调各经营行政管理部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征收普者黑景区资源有偿使用等规费,负责普者黑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用征收办法的拟订、报批和收取工作;负责景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开展景区内餐饮住宿整治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景区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开展景区发展与保护、管理、合作等交流工作及景区与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合作交流活动督促指导景区优惠政策的落实

四、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锦屏镇普者黑大街163

负责人:王亚敏(局长)

联系电话:0876—4122162

邮政编码:6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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