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对政协丘北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044号提案的答复
天星乡政府提案组(王春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笼陶村雨污排放治理项目纳入全县污水治理大盘的提案》(第10030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丘北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丘污防通〔2024〕1号),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对丘北县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底数进行摸排,对丘北县2024年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了全面规划部署,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区域、环境敏感区域、容易突破区域内的村寨,组织乡(镇)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开展集中研判,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任务和治理方式,确定了2024年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范畴内的行政村、自然村,积极指导乡镇编制了《各乡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最终形成《丘北县2024年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该项目共涉及12个乡镇56个行政村222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中央衔接资金。其中,天星乡该项目涉及5个村委会21个村小组(包含笼陶村小组)资金共100万元,目前笼陶村小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主管铺设,待项目实施完工,将进一步解决笼陶村雨污混排、乱放的问题。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跟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情况,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和帮扶,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紧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认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积极向上申报环保专项资金开展治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扩大资金来源范围,多部门联合争取各类资金,增大对农村污水治理力度。
同时,建议乡镇制定设施监管维护机制,明确乡镇和村、组工作职责,由乡镇负责对村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工作实行监管,村组负责筹集资金具体实施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教育,强化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营造全民人人参与,积极开展农村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房前屋后粪塘随时清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村规明约制约群众乱泼、乱倒、乱排的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常态化。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