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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丘政发〔2024〕20号)

时间:2024-07-31 17:52 来源: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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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省州关于乡镇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要求,通过走访座谈、全面摸底、梳理汇总、部门初评、会议评估、分析研判、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丘北县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和《丘北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赋权目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予公布,并将调整情况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情况

对赋予乡镇行使的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6个部门主管的15个事项进行差异化调整,详见附件1,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收回事项

1.收回县自然资源局主管的“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不再赋予八道哨乡、平寨乡行使。

2.收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的“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3项赋权事项不再赋予除锦屏镇、双龙营镇之外的10个乡镇行使。

3.收回县农科局主管的“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不再赋予除舍得乡、天星乡之外的10个乡镇行使;收回“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不再赋予除舍得乡、天星乡、双龙营镇之外的9个乡镇行使;收回“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不再赋予除双龙营镇、舍得乡、新店乡、天星乡、树皮乡之外的7个乡镇行使;收回“对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不再赋予锦屏镇、曰者镇、八道哨乡、腻脚乡、温浏乡、平寨乡6个乡镇行使,共涉及4项赋权事项。

4.收回县农科局、县林草局主管的“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处罚”等3项赋权事项不再赋予锦屏镇、曰者镇、八道哨乡、腻脚乡、温浏乡、平寨乡6个乡镇行使;收回“对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不再赋予除双龙营镇、舍得乡、天星乡之外的9个乡镇行使,共涉及4项种子经营管理执法类赋权事项。

5.收回县林草局主管的“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不再赋予温浏乡行使。

6.收回县民政局主管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不再赋予天星乡行使。

(二)新增赋权事项

1.赋予县交运局主管的“对自用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的处罚”给予八道哨乡行使。

2.赋予县自然资源局主管的“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给予舍得乡行使。

调整后,锦屏镇承接55项,双龙营镇承接71项,曰者镇承接55项,八道哨乡承接57项,腻脚乡承接52项,新店乡承接67项,官寨乡承接59项,舍得乡承接62项,温浏乡承接53项,天星乡承接63项,树皮乡承接57项,平寨乡承接55项,详见附件2《赋权目录》。

二、锦屏镇行权区域

锦屏镇行政区赋权事项原则上各村民委由锦屏镇人民政府实施、各社区由县级有关赋权事项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划分如下:

(一)锦屏镇人民政府实施范围:清平村民委、碧松就村民委、祥启村民委、下寨社区(旦古、旦水、小河冲)、文笔社区(高枧槽、小新寨、小黑箐、打铁寨)、古岩社区(扭倮、慕依、新发村)、密纳社区除高铁站片区外的其余村寨。

(二)县级有关赋权事项主管部门实施范围:下寨社区(除旦古、旦水、小河冲)、文笔社区(除高枧槽、打铁寨、小黑箐、小新寨)、古岩社区(除扭倮、慕依、新发村)、笔架山社区、马头山社区、聚秀社区、常青社区、重阳社区、振兴社区、彩云社区、东湖社区、瑞祥社区、密纳社区的高铁站片区等区域。

三、工作要求

(一)县级各有关赋权事项主管部门要做好与各乡镇工作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指导培训制度机制,及时解决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各乡镇更好地履行行政职权,坚决杜绝“一放了之”、“甩锅式”赋权,原则上2年内要全程进行指导参与。各乡镇要主动对接县级部门,主动学习研究赋权事项,熟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行使行政职权,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县委编委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负责对赋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二)《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调整收回的事项由原赋权事项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乡镇不再行使。赋予乡镇的行政处罚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行政许可以委托方式下放,跨行政区域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三)《清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由县委编委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做好调整收回、赋权事项的交接工作。7月底前由县司法局牵头,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对应调整和公布。由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本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对应调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向县政务服务局报备,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本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附件:1.丘北县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2024年版)

2.丘北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

2024年7月31日

丘北县人民政府

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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