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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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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政通〔200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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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丘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轮地方志续修工作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04〕57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县两级志书续修工作规划》(文政办发〔2004〕62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丘北县志》编纂工作,现将《〈丘北县志〉(1994-2010)编纂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丘北县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丘北县志》(1994--2010)编纂实施方案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州人民政府文政发〔2007〕33号文件“州、县两级续修志书要在2015年前全部出版发行”的要求,为保证我县第二轮县志续修工作顺利进行并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全面、科学、真实地记载丘北县1994至2010年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取得的成就、经验及不足,为丘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支持。 二、编修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坚持与时俱进,紧紧把握时代要求,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行业特色;坚持观点正确、结构合理、资料翔实、文字简练、精工细作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努力提高编纂质量,尽量缩短编修时间;坚持团结协作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修志;坚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丘北县志》(1994—2010)编纂委员会,在县史志办公室设立“《丘北县志》(1994—2010)编辑部”。 (一)编纂委员会 顾 问:余 波 县委书记 朱建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戚守存 县政协主席 主 任:李华富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赵廷跃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陆 勇 县委副书记 吴桂有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丽波 人大副主任 白光福 副县长 黄家和 政协副主席 刘金恩 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委 员:孟 军 县长助理、财政局长 朱法刚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赵敏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志刚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饶正学 县委办副主任 杨琼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德亮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许光树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高燕文 县教育局局长 施映光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绍钦 县人事局局长 廖永平 县农业局局长 张仕林 县林业局局长 陆朝国 县水务局局长 朱 立 县文化局局长 周 春 县卫生局局长 马丽辉 县统计局局长 王云芳 县档案局局长 卢培良 县畜牧局局长 赵文亮 县旅游局局长 编委成员因工作变动,新任领导自然接替。 工作职责:l.负责县志续修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召开有关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审定县志续修篇目;3.筹措县志续修经费;4.初审初验志书等。 (二)编辑部 主 编:刘金恩 副主编:杨绍平、李国林 编 辑:县史志办人员;另外由县委、县人民政府聘请有文字功底和有编辑经验的老编辑。聘请时间2008年3月至2013年12月。 工作职责:1.制定县志续修篇目和编纂手册;2.组织协调、安排布置各乡(镇)、各部门修志工作;3.负责丘北续志的总纂、审稿和出版发行;4.召开有关业务会议等。 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修志办公室”。单位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定1位领导分管修志工作;选调合适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修志队伍;将修志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按时间要求完成本单位县志和乡镇志、部门志编修任务。 四、篇目体例 (一)志名:《丘北县志》(1994—2010)。80万字左右。 (二)篇目:由图片、序、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正文、人物、附录、索引、后记等部分组成。 (三)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 五、装帧印数 (一)装帧:采用正16开本,一级精装。 (二)出版:印数2000册,电子版图书2000蝶,包括《丘北县志》(1993年前)电子版图书,全国统一书号公开发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6月) 1.编写、审定、上报县志续修方案(2008年3月); 2.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辑部(2008年3月)。 3.⑴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修志办公室,确定分管领导;⑵确定县志续修撰稿人;⑶确定部门(乡镇)志主编、副主编和编辑。报县志续修编辑部和县史志办公室备案(2008年4月)。 4.拟出县志续修篇目初稿(2008年3月—2008年5月)。 5.编印《〈丘北县志〉(1994—2010)编纂手册》;准备好续修动员大会材料,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2007年3—6月)。 (二)启动阶段(2008年4—7月) l.宣传动员(2008年4月)。⑴召开编委会,讨论县志续修启动及召开动员大会问题,有关需要请示的问题;⑵由县委召开县志续修动员大会,安排县志续修及部门志、专业志、乡(镇)志编写任务。 2.培训队伍(2008年5月)。由编辑部开办县志续修及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年鉴编纂业务培训班,组织编辑人员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明确县志续修收集提供资料的内容、范围、方式和途径,编纂体例要求;掌握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体例及编纂方法;丘北年鉴资料收集内容及撰写要求等。 3.审定篇目(2008年6—7月)。⑴将《丘北县志》(1994—2010)篇目(送审稿)送各乡(镇)、各部门、顾问、编委、专家初审;⑵召开各乡(镇)、各部门编委座谈会,初审编目;⑶由编辑部收集初审意见并修改完善篇目;⑷召开编委会议,审定篇目;⑸将审定后的篇目报州地方志办公室备案。 4.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志续修编纂实施方案、篇目分配的编辑内容及字数,撰写本单位编纂实施方案和编写提纲,报编辑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2008年7月)。 5.建立责任制(2008年7月)。编辑部、各乡(镇)、各部门编委要建立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将任务分解到个人,以制度形式规定专兼职人员的职责等。 (三)资料收集整理阶段(2008年8月—2011年3月) 1.各单位按照篇目安排的编写内容及要求,收集各种资料;2.对资料进行梳理归类;3.进一步修改完善各单位编写提纲,进行试写。 (四)分纂阶段(2009年1月—2011年3月) 各乡(镇)、各部门撰稿人按编纂方案和编目设计要求,分别完成本乡(镇)、本部门县志承编任务,并以文字稿和U盘报编辑部,同时上报照片等资料;编辑部各编辑同时完成各人所负责编写部份。提前完成任务的可以提前交稿。 (五)总纂阶段(2011年4月—2012年12月) 1.(2011年4月—12月)编辑部对分纂稿进行审查,达不到“齐、全、精”要求,行文不规范,存在较严重问题的,返回承编单位,按编辑部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补充完善,重新上报。 2.(2012年1月—7月)编辑部根据新拟定的总纂编目,组织各编辑,责任到人,在各单位撰稿人协助下,分工完成总纂。 3.副主编、编辑初审(2012年1月—4月)。 4.主编初审统稿(2012年5月—8月)。 (六)审查修改阶段(2012年9月—12月) 1.审查(2012年9月)。⑴将“征求意见稿”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专家审查,涉及各单位内容分解送各单位审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⑵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类,根据所提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2.评审(2013年1月)。召开评审会,邀请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修改阶段(2013年2月—4月) 根据评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送审稿”进行全面修改,形成“验收稿”。 (七)验收阶段(2013年5月—12月) 1.州级验收(2013年5月—8月)。将“验收稿”送州地方志办公室验收;根据所提意见对“验收稿”进行修改,形成“州级验收稿”。 2.省级验收(2013年9月—12月)。将“州级验收稿”送省地方志办公室终审验收;根据所提意见对“州级验收稿”进行修改,形成“定稿”。 (八)出版发行阶段(2014年1月—4月) 1.经县政府批准,将省级终审定稿送出版社印刷;2、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出版发行会,公开发行。 整部志书争取在2014年上半年出版发行。 七、经费 按分级负责原则,县志续修经费和出版经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安排。 附件:《丘北县志》(1994—2010)续修篇目 主题词:文秘工作 县志△ 编纂方案 通知 《丘北县志》(1994—2010)续修篇目 目录 撰稿单位 序 领导或地方志辑部 凡例 地方志编辑部 总述 地方志编辑部 大事记 地方志编辑部 第一章 自然概貌 第一节 建置沿革 民政局(0.5万字) 第二节 位置面积 第三节 行政区划 第四节 地质地貌 国土、水务、气象等(各0.5万字) 第五节 山脉河流 第六节 气象物候 第七节 土壤植被 第八节 自然资源 一、土地 二、地热 三、植物 四、动物 五、矿藏 第九节 自然灾害 气象局(0.3万字) 一、水灾 二、旱灾 三、风灾 四、雷击 五、冰雹霜冻 六、地震 地震局(0.3万字) 七、病虫害 农业局(0.3万字) 八、口蹄疫及其他病害 畜牧局(0.3万字) 第二章 人口 第一节 发展与公布 统计局(0.5万字) 一、人口数量 二、人口密度 第二节 人口结构 一、民族结构 二、性别结构 三、年龄结构 四、文化结构 五、职业结构 第三节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第四节 人口调查 第五节 婚姻家庭 第六节 人口管理 计生局(0.6万字) 一、机构(人口、户口、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常住人口管理、户口整顿) 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发放生育证、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三章 乡镇概览 第一节 锦屏镇 锦屏镇(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二节 双龙营镇 双龙营镇(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三节 曰者镇 曰者镇(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四节 八道哨乡 八道哨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五节 腻脚乡 腻脚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六节 新店乡 新店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七节 官寨乡 官寨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八节 舍得乡 舍得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九节 温浏乡 温浏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十节 天星乡 天星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十一节 树皮乡 树皮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十二节 平寨乡 平寨乡(0.8万字) 一、环境人口民族 二、经济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 四、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 五、领导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委员会 第一节 综述 县委办(1万字) 第二节 历次党代会 第三节 县委工作机构 第四节 政治体制改革 一、党政机关机构改革 二、干部体制改革 第五节 书记办公会议 第六节 常委会议 第七节 县委全会及重大决策 第八节 重大活动纪略 第九节 纪检监察 纪委、监察局(0.7万字) 一、简述 二、机构设置 三、制度改革 四、党内纪检 五、行政监察 六、反腐倡廉 第十节 组织建设 组织部(0.6万字) 第十一节 宣传思想工作(含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部(0.6万字) 第十二节 统一战线 统战部(0.5万字) 第十三节 机关工委 机关工委(0.5万字) 第十四节 老干部管理 老干局(0.5万字) 第十五节 规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610办公室(0.2万字) 第十六节 党校教育 党校(0.5万字) 第十七节 保密 保密局(0.2万字) 第十八节 机要 机要局(0.2万字) 第十九节 督查 第二十节 政研 第二十一节 史志编研 史志办(0.5万字) (附表:历任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名录) 组织部 第五章 丘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 综述 县人大(0.8万字)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人大常委会 工作机构 第四节 干部任免 第五节 监督工作 第六节 代表工作 第七节 议案办理 (附表: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第六章 丘北县人民政府 第一节 综述 政府办(0.8万字) 第二节 改革 一、事业单位改革 二、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组织机构 第四节 全体组成人员会议 第五节 重要政务 第六节 重大决策 第七节 重大工程纪略 第八节 对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 第九节 信访 第十节 扶贫开发 扶贫办(0.3万字) 第十一节 移民搬迁 移民局(0.3万字) 第十二节 人事管理 人事局(0.5万字) (附表:历届县长、副县长名录) 组织部 第七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丘北县委员会 第一节 综述 政协办(0.8万字) 第二节 历届会议 第三节 政协常委会 工作机构 第四节 政治协商 第五节 民主监督 第六节 参政议政 第七节 视察调研 第办节 提案办理 第九节 文史资料 (附表:历届主席、副主席) 组织部 第八章 群 众 团 体 第一节 丘北县总工会 总工会(0.7万字) 一、组织机构 二、代表大会 第二节 共青团丘北县委员会 团县委(0.7万字) 一、代表大会 二、主要工作 三、少先队丘北县组织 四、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三节 丘北县妇女联合会 县妇联(0.6万字) 一、代表大会 二、主要工作 第四节 丘北县科学技术协会 科协(0.4万字) 第五节 丘北县工商业联合会 工商联(0.4万字) 第六节 丘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文联(0.4万字) 第七节 丘北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联(0.7万字) 第九章 法制 军事 第一节 政法委员会 政法委(0.5万字) 一、贯彻政治方针政策 二、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 三、综合治理 四、维护社会稳定 五、见义勇为 六、队伍建设 第二节 公安 公安局(0.8万字) 一、机构 二、打击犯罪 三、治安管理 四、监所管理 五、禁毒工作 六、交通管理 七、户籍管理 第三节 检察 检察院(0.7万字) 一、机构 二、公诉工作 三、检察改革 四、反贪污贿赂 五、渎职侵权检察 六、预防职务犯罪 七、刑事申诉 (复查历史案件) 八、民事行政诉讼 九、监所检察 十、重大案例 第四节 法院 法院(0.7万字) 一、机构 二、审判体制改革 三、审判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