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丘北概况 | 动态信息 | 政务公开 | 丘北旅游 | 特色产业 | 公共服务 | 图片中心 | 丘北各地 | 
您现在的位置: 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作者:佚名    政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4

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文山州“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文办发〔2006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开展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民族和民间文化人才,以及其他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评选条件: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近三年来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突出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人才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在教学、科研、技术发明或推广、医疗卫生、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成果和成绩在州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或者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和表彰的优秀人才。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本企业在全州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主要产品被评为中国或云南名牌,重大技术创新获得国家专利或受到国家及省有关部门表彰。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利润逐年有较大幅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企业管理水平处于州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3.技能人才

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有突破性创造,能攻克技术难关,解决技术核心问题,且在本职业(工种)中掌握某种绝招绝技,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4.农村实用人才

努力学习、运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或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帮助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效突出为发展农村经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5.民族和民间文化人才

在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在传承和弘扬我州民族民间文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6.其他人才

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推荐和申报

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人选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文山州首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不再重复评奖。

(一)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县委、州级各单位党组织逐级上报。其中,各县推荐的人选由县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报县委审核后推荐上报,州直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由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推荐上报。各县推荐的人选不超过3名,州直单位或各类学会、协会等组织推荐的人选不超过1名。

(二)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可以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三)推荐人选须提供下列材料:①属组织推荐的,须有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和《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一式六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委(党组)意见等;属社会推荐的,须有推荐组织的推荐报告和《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一式六份,推荐报告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等;属个人自荐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自荐表》一式六份。②推荐(自荐)人选重大创新或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原件和相关评价材料。③推荐上报的表格材料一律用16K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自荐表》可到:

 “文山政务网”网站http://www.ynws.gov.cn/、“文山人事网”网站http://www.ynwsrs.gov.cn/或“文山党建”网站http://www.wsdj.ynws.gov.cn/下载。

本次推荐(自荐)截止日期为2010222。请于2010222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程序与表彰

(一)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工作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并以评审委员会的名义在我州主要媒体发布公告。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收、审核材料,对各类推荐(或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按评选范围和对象组织分类评审,按照一定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委员会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综合遴选,确定预备候选人。预备候选人人数不超过表彰名额的1.5倍。

(四)公众投票。对确定的预备候选人及主要事迹,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同时,组织社会各界通过《文山日报》、《七都晚刊》刊登的选票和登陆“文山州政务网”网站http://www.ynws.gov.cn/参与投票。

(五)评审委员会复评。

(六)公示。确定不超过10名的获奖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奖者名单,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州委、州政府批准。

(七)州委、州政府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金7万元。本届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

四、监督

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21242072122456

 

五、联系方式

文山州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电话:2129333(传真),电子邮箱:wszzrck02@ynws.gov.cn

 

 

                                     文山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0112

 

 

政务公开录入:dkj    责任编辑:dkj 
  • 上一个政务公开:

  • 下一个政务公开: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政务公开
    2009年1月信访接待公告
    丘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