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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近期,全省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厅、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公告详见云南网)。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一)面向全州公选的职位 1.县安监局副局长1名 2.乡(镇)副乡(镇)长1名 (二)面向全县公选的职位 1.县总工会副主席1名 2.县文联副主席1名 3.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1名 4. 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5.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6.乡(镇)司法所长1名 7.乡(镇)党委副书记1名 二、公选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公选范围 1、面向全州公选职位的范围 全州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省驻文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面向全县公选职位的范围 全县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省州驻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务员报考者必须是担任科员满1年( 2、年龄要求:报考者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分的; 5、被问责不满一年或报考后被问责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其他条件 1、县安监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经验; 2、乡(镇)副乡(镇)长: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县总工会副主席职位:女性,熟悉工会政策、法规和业务,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4、县文联副主席职位:有一定的文学创作能力水平,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职位: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运用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两年以上文秘岗位工作经历; 6、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医学类专业或有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7、县统计局副局长职位:熟悉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业务,有一定统筹协调和分析问题能力; 8、乡(镇)司法所所长职位:有司法及乡(镇)工作经历,熟悉农业、农村工作; 9、乡(镇)党委副书记职位: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有乡(镇)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丘北县“公选”办(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先向所在乡(镇)、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县“公选”办。报考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也可以登录丘北党建网(www.wsqbdj.com)下载《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报。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或职务聘书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 公开推荐 在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由所在乡(镇)、单位于 (三)资格复审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试题命制、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其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名额,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二)面试 面试拟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三)组织考察 依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及考试综合成绩,在丘北电视台、丘北党建网(www.wsqbdj.com)等新闻媒体公布。考察工作由丘北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四)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丘北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公选职位可以空缺。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7天的公示。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相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安排工作,执行实际岗位待遇。不适用试用期制的,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能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回原单位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执行实际岗位待遇。 五、工作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整个公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选工作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丘北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4126152 监督电话:0876-4121130、4126826 丘北县公开选拔科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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