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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政务公开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21

北县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近期,全省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厅、处、科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公告详见云南网)。按照省、州统一部署,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9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一)面向全州公选的职位

1.县安监局副局长1

2.乡(镇)副乡(镇)长1

(二)面向全县公选的职位

1.县总工会副主席1

2.县文联副主席1

3.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1

4. 县卫生局副局长1

5.县统计局副局长1

6.乡(镇)司法所长1

7.乡()党委副书记1名

二、公选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公选范围

1、面向全州公选职位的范围

全州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省驻文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面向全县公选职位的范围

全县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省州驻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务员报考者必须是担任科员满1年(2009年6月30日前任职),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年龄要求:报考者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份岗位除外。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分的;

5、被问责不满一年或报考后被问责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其他条件

1、县安监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经验;

2、乡(镇)副乡(镇)长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71以后出生);

3、县总工会副主席职位:女性,熟悉工会政策、法规和业务,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4、县文联副主席职位:有一定的文学创作能力水平,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职位: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运用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两年以上文秘岗位工作经历;

6、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医学类专业或有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7、县统计局副局长职位:熟悉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业务,有一定统筹协调和分析问题能力;

8、乡(镇)司法所所长职位:有司法及乡(镇)工作经历,熟悉农业、农村工作;

9、乡(镇)党委副书记职位: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有乡(镇)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7月31日

报名地点:丘北县“公选”办(中共丘北县委组织部)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先向所在乡(镇)、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县“公选”办。报考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也可以登录丘北党建网(www.wsqbdj.com)下载《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报。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或职务聘书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 公开推荐

在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由所在乡(镇)、单位于2010年8月5日前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并将确定参加公选笔试初步人选及民主推荐情况上报县“公选”办。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县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三)资格复审

2010年8月10日前,由县“公选”办对参加公选笔试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试题命制、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其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名额,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二)面试

面试拟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三)组织考察

依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及考试综合成绩,在丘北电视台、丘北党建网(www.wsqbdj.com)等新闻媒体公布。考察工作由丘北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四)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丘北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公选职位可以空缺。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7天的公示。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相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回原单位安排工作,执行实际岗位待遇。不适用试用期制的,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能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回原单位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执行实际岗位待遇。

五、工作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整个公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选工作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丘北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4126152

监督电话:0876-41211304126826 

                       

 

                                            丘北县公开选拔科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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