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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政策、措施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公用行业规划。

(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容市貌、临时占道、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市道路、广场花园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公厕、垃圾中转站、桥涵等)、照明灯饰、园林绿化的维护养护管理。

(四)承担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养等服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参与拟订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设施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标准;负责核准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地点审核;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各类店面招牌的规范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突击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市容市貌环境综合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的日常巡查工作,对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法开展拆除。

(八)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丘北县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运转、督促检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

(二)信访法制督察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起草城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听证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法制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开展相应业务;做好城管执法法制资料的编发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及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牵头承办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单位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普者黑大街163号院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责任人:周留华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联系电话: 0876-4121714 0876-306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