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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一、基本情况

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成立于2019年1月,为丘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丘北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提出农业农村和科技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二)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制定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及沃土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种植业、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农业事业发展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强化管理。组织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定各项科技计划的指南、相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四)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指导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项目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推广、验收、鉴定、审定。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科学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奖的评奖及推荐。    

(六)承担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多渠道加强科技投入的措施,推动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推动民营科技事业的发展,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对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和评估。开展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市场工作,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承担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行政职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种子、农药、兽药、饲料、鱼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三七和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申报和管理。    

(八)负责畜产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编制和实施畜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畜牧业经济动态分析。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科技兴牧。监督和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及畜牧业生产和科技推广工作。拟订重大动物疫病规划和计划。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实施官方兽医制度、执业兽医制度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指导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三七和中医药材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提出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方向及措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管理、安全监理、产品质量管理及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扶持农机发展财政补贴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渔业生产、渔政监督、渔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渔业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渔业技术成果应用推广。引导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承担水产苗种管理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防疫、检疫及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职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农作物种子等物资储备和调供,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组织对农业珍稀植物和有害生物的普查。    

(十三)负责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现代农业基地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生物产业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生态环境。牵头对引进、生产、使用外来物种进行监管。    

(十五)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有关野生植物、水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保护基本农田,指导耕地质量建设,组织发展节水农业。    

(十六)负责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做好农业、科学技术、畜牧、乡镇企业、农机、渔业及以三七为主的中医药统计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种植业股、畜牧兽医和股、科教信息股、科技事业股、社会事务股、农业安全股等8个股室。    

丘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辖丘北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丘北县农业执法大队、丘北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丘北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丘北县农业绿色发展服务中心(加挂丘北县植保植检站)、丘北县农业农村环境及能源技术服务中心、丘北县渔业工作站、丘北县辣椒研究所、云南省广播电视学校丘北县分校(加挂丘北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丘北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丘北县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站、丘北县动物卫生和疫病预防控制服务中心、丘北县城乡统筹发展服务中心等13个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址

丘北县锦屏镇政通路45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876-4121258    

七、负责人

吴家邦  县农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