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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丘北县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责

丘北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乡村振兴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各乡(镇)脱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三)承担脱贫项目管理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脱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统筹指导脱贫资金的使用;负责脱贫相关的统计。

(四)负责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生产生活的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综合开发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脱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编制脱贫攻坚方案,统筹协调脱贫项目库建设、县级行业部门编制实施有关脱贫项目规划并牵头做好检查考评工作。

(五)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统筹、协调信贷脱贫工作。

(六)负责统筹做好行业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等技能扶贫、健康扶贫、雨露计划、幸福超市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易地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八)负责协调部门定点帮扶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统筹协调沪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口帮扶合作的有关工作。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股室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振兴、人才振兴、财务、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无偿献血、禁毒防艾、残疾人及老干工作、双拥模范、疫情防控、网格区“七城创建”、“一卡通”统筹、信访工作、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好局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乡村规划建设股

工作职责:负责文化振兴、规划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河长制、申报石漠化片区、革命老区、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扶贫专项资金统计上报、安居房建设、兴边富民、边境现代小康村、绿美乡村、涉农资金管理、项目库管理、“一卡通(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等工作,做好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验收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好局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产业扶贫股

工作职责:负责产业振兴、规划编制、申报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发展、负责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光伏扶贫、村级互助资金、林长制、招商引资、农民工工资、雨露计划、“一卡通(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等工作,做好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参与验收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扶贫项目、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完成好局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统计监测股

工作职责:负责生态振兴、脱贫对象动态管理、政府救助平台、防返贫及帮扶、信息系统维护、脱贫村定点监测、数据统计监测和县级精准扶贫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好局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社会帮扶股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规划编制、项目申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和东西部扶贫成效考核,参与验收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做好社会帮扶、打工经济平台管理、“互联网+”和局机关驻村工作队等相关工作,组织、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接收和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完成好局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六)项目监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扶贫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监管及验收工作;负责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结论;驻村工作队及守卡工作,完成好局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单位地址:丘北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责 任 人:胡正权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联系电话:0876—412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