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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建局

一、基本情况

为丘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丘北县规划局、丘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丘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建设补助资金和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依法管理全县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设,制定我县人防建设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编制人防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秩序、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城镇规划区内二级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规范房地产市场,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抵押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产权产籍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经纪管理、房屋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承担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定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产和入住规范化管理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保障性住房工作,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四)承担规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预算和结算的审查;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组织发布全县工程造价价格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报建、工程招标投标初审、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负责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六)承担规范全县城乡建设责任。负责城市供水、燃气、排水、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县城)采水、管网输水工作。

(七)承担规范全县村镇建设责任。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城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试点建设的审查上报和实施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监督并执行执法稽查的相关法规制度。

(九)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负责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指导震后应急抢险、震后恢复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及农村危房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

(十)研究制定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各社区(村委会)的人防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据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审核和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并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人防组织指挥工作,承担组织指导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制定全县人防干部和专业分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本县级人防建设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代编制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并实施监督检查。制定全县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人防平战结合工作。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活秩序;平时参与抢险救灾组织指挥相应职能,为抢险救灾提供服务。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住房和城乡系统后勤保障、内部管理、行政审批。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内部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内部各股室、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和对外协调工作;负责住房、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执业资格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负责科技教育、干部培训、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改革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登记管理,财务管理,编制好预算和决算报告,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负责工、青、妇、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编制和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计划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和督察工作;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制定、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换发、申领工作;负责政策调研、行政执法监督、行风监督、行政执法考核工作;负责住建领域行政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建设工程股。承担建筑、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事项。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和建筑协会(社会团体)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建设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建设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系统消防安全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增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能力;调查建设行业有关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装企业、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格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年检工作;管理在本县作业的建筑施工队伍,协调组织建筑劳务输出;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建设工程许可证发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法规、规范、标准、政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与合同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管理;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指导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州招投标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负责限额内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审批,对建设的各方主体和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监理、装饰)的招投标工作;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政策和依据,负责实施工程造价的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全县结算价格信息;对基本建设项目和概算从业人员资格设计概算、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实行工程造价行业归口管理,对工程决算进行终审;调解和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三)城市建设股。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镇化进程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公用(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城市照明、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城市供水、燃气、热力、通信、各类管网管线)事业的建设;排水及污水处理运营安全及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政公用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要项目审查管理;组织限额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备、设施运营安全监督和燃气器具检测认证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游乐园规划、选址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村镇建设股。承担推进全县城镇化进程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庄建设工作;起草或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和推广;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指导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负责组织村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参与移民建镇、撤乡并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的相关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工作。编制乡镇“一水两污”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人民防空股。承担我县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发展方面贯彻执行;战时防空袭斗争时组织指挥机构的协调服务、综合保障;平时防空防灾训练、演练的协调服务、综合保障、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物资储备及设备保障。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职责、警制节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导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贯彻实施;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综合势力统计;军事机关赋予的战时指挥、平时训练、应急作战;各种专业队及防护的组建、训练、演练;全县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普查、登记、分类、报批;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与空军、上级人防部门空情信息业务对接;丘北县人防工程战备值班值勤和安全防护;县人防应急指挥中心的战备值班值勤的安全防护;全县人防组织指挥通信网的建设和管理;全县人防警报通信网的建设;平时服务和应急支援的指挥通信、警报通信的组织保障;县地下基本指挥所的战备值班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组织;县级人防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职责;将人防信息指挥网入军队指挥网相融合;将应急救灾网等行业网络接入人防综合指挥网;全县人防系统信息安全保密;加强人防网络化、基地化、实战化训练的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斗争核心能力建设。县级人防工程和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人防疏散基地的建设、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防工程建设及“结建”工程的行政审批服务、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管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指导“结建”工程平战转换。

四、办公地址

丘北县椒莲路丘北县人民政府西北侧约200米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876-3017566

七、负责人

王路江 县住建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