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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年11月28日 17:00   来源:政府办   作者:   点击数:[]

2021714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了《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在反馈报告中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针对指出的问题,中共丘北县委办公室、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丘北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经过一年多的整改,各项指标已整改完成,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督察报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20151月和20201月两次考察云南时都强调,云南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但督察发现,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行动不够自觉,排头兵意识不强,工作总体比较被动。不少同志对云南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的客观实际没有清醒认识,普遍存在云南自然禀赋好、生态环境优、环境容量大的盲目乐观倾向,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惯”。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不够牢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保护为发展让路的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目标:全县上下对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认识更加深刻,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识更加自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更加牢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最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两端发力,积极探索保护和发展协同共进新路。

二、整改基本情况

(一)整改措施:县委、县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落实情况2020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20次、县政府常务会20次、召开专题会议或涉及生态文明会议36次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已达到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2021年,县委常委会带头,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丘单位党组织组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落实情况:2022126日,中共丘北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了2021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分别紧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5个方面,严格进行检视剖析和对照检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三)整改措施: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紧紧围绕把丘北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山水田园旅游康养胜地定位,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落实情况: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目标,突出打造一批康养田园综合体,突出发展以康体疗养、养生医药博览园等为主要的特色大健康旅游产业,突出打造一批康养品牌。2022年以六大产业(文旅与大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辣椒产业、烟草产业、鲜花产业、石材加工产业)为抓手,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整改措施: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督察交办的3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督办调度工作,确保一件不落地整改到位。

落实情况:我县3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已办结。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21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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