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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丘北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日期:2021年07月13日 08:27   来源:县农科局   作者:   点击数:[]

一、制定背景

根据《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补贴范围

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定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三、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五、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40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六、补贴时间

2021年—2023年,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    

七、补贴程序

(一)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自主向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二)审验公示信息。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区分重点和非重点机具,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三)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复核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等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到农户的补贴款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其他购机者的补贴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发放。    


《丘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丘北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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