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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2019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日期:2019年03月08日 15: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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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2019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丘北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第二部分2019年度政府预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九、丘北县本级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十四、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十五、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十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八、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二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丘北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丘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丘北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丘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财税金融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省、州财政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3条措施,积极拓展财政职能,破解资金瓶颈,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圆满完成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925万元,增长6.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6,72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7%,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3,641万元,增长6.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财政收入总计409,745万元分别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7,9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7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6,5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5,6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5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8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3万元,调入其他资金21,007万元。财政支出总计405,45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7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290万元。

特殊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0日,由于年初打入预算的调入资金74,724万元仅到位21,320万元,未到位53,447万元,导致年内收支无法平衡,只得采取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6,462.5万元调入预算内安排;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资金17,073.94万元收回弥补财力缺口;将上年结转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及县级财力安排的支出13,726.2万元,调整到国库“其他应收款”科目等方式确保了平衡,但是弥补财力缺口的上级专项及上年结转资金多为项目资金,项目正在实施中,仍需继续使用,这将挤占2019年的财力,撑大2019年的缺口,加剧财政运行风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3,21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5倍,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8,008万元,下降25.65%。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4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27倍,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24万元,增长32.7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2,20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6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6,93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4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0万元,调出资金4,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27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4,7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8倍,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011万元,下降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43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1,874万元,下降25.6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72,16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7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864万元,上年结余40,5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18,33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4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89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3,83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国有企业收入规模小,利润低,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偿还企业债务,纳入监管的企业无上缴利润,全县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县财政决算后,再将变化情况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债务情况

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000万元。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08,240.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8,440.99万元,专项债务49,800.00万元),距州财政局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性债务限额278,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7,600万元,专项债务71,200万元),尚有71,559.01万元的债务空间,占债务限额的74.69%,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存量债务全部置换完毕,大幅减轻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负担。    

(二)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年初安排预备费3,631万元,全年支出3,631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费、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补助资金、淘汰黄标车补贴、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政府追加预算支出。    

(三)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收回安排存量资金16,462.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三保”缺口。    

三、财税金融工作情况

(一)综合财力明显提升。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既坚持依法治税,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不收“过头税”,又依法严格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全县税收收入完成36,341万元,增长5.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7.28%,完成税收收入占比77%以上的目标;非税收入完成10,684万元,增长9.8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2%,完成非税收入占比22.8%以下的目标;二是争取资金成效显著。出台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考核办法,鼓励各乡镇、部门积极向上对接政策、对接资金、对接项目,在争取上级资金特别是新增债券、涉农整合资金方面成效显著。全县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317,962万元,增长23.38%;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优化。通过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推进力度、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督导等措施,有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突出“压一般”,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增长,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743万元。

(二)攻坚战役保障有力。坚决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大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集中力量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筹措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430.9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2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24.07万元,州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0万元,县级安排2,341.87万元、县级投入的扶贫资金增幅达11.31%)。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4,615.29万元,增长73.27%。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堵塞资金安全漏洞。    

(三)助推发展亮点纷呈。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有效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全县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等涉及GDP的财政八项支出完成304,16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5%,比上年下降10.06%。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801万元,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粮(油)大县奖励、“优质粮食工程”补助等。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18,638万元、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109.7万元。筹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607万元,棚户区改造已开工建设4,020套,对500户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正在审核发放租赁补贴;

是支持“五网”建设。筹措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76,518万元,重点用于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项目;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全县财政科学技术支出609万元,支持科学技术普及、“三区”人才选派计划、重大科技项目,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加财政民生投入。全县财政投入民生领域资金305,302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增长7.6%。一是积极支持农业发展。全县财政农林水支出34,545万元。筹措农业补助资金7,551万元,严格落实“农业三项补贴”;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083万元。筹措水利补助资金1,702万元,支持农村人畜饮水、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筹措林业补助资金8,896万元,支持陡坡地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项目实施;二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县财政教育支出103,056万元,增长8.66%。筹措学前教育资金314.10万元,3,702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得到资助,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问题。筹措义务教育资金32,066.22万元,足额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为47,185名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和61,029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筹措高中教育资金938.08万元,落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免除2,548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3,41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助学金资助,2,54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得到生活费补助。筹措职业教育资金792.47万元,免除1,811名学生学杂费,161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助学金资助,支持2所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校舍维修改造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54,191万元,增长10.7%。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标准,做到精准施保。从2018年7月起,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57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50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665元/人.月。全县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0,002万元,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318.24万元,惠及群众4.14万人。全县发放创业就业补助资金620.55万元,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万人;四是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县财政医疗卫生支出51,196万元,增长11.42%。紧紧围绕“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要求,扎实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落实“四重保障”和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实现“九个确保”。全县支出重特大医疗救助资金50万元。筹措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706.94万元,专项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兜底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服务补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补助。严格落实《云南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资助参保补助资金613.79万元,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五是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发展。全县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4万元,增长10.7%。筹措文化资金1,323万元,支持“两馆一站”向社会逐步免费开放,图书馆一年共接待读者63,626人次,外借书刊59,877册,持卡读者1,201人,比上年增加173人;免费放映电影1,140场次,免费送图书5,249册、送戏下乡76场。为114家农家书屋配送党的十九大学习辅导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脱贫攻坚实战手册等实用图书,及时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五)财税改革纵深发展。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编实编细“四本预算”。继续完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机制,除涉密部门和内容外,州、县(市)均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覆盖率达100%;二是推进支付电子化改革。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全县保留财政专户10个。推进全县实有资金账户动态监控工作,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资金范围全覆盖;三是切实落实税制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做好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等11项非税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移交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建制镇征税范围调研、烟叶税调研等工作;是推进国有企业管理改革。2018年制定出台了《丘北县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丘北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丘北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丘北县县属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丘北县县属企业管理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丘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丘北县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丘北县县属国有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丘北县县属国有企业降杠杆防风险的指导意见》等方案及办法(草案)正在草拟报批,这些文件的相继出台,确保我县国有企业各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地。

(六)财政管理更加高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有序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认真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将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认真吸纳和整改;二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省委巡视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反馈问题整改、州委第三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综合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扶贫资金管理自查自纠,以及教育、社保、科技、经建等各类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新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筑牢财政资金管理“第一道防火墙”;是政府采购规范运行。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全县政府采购规模达157,726万元。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首先,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推进州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8〕6号)要求,由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部门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规定,代表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督促企业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各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包括党群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节能减排、科技进步等,共同促进企业发展。凡县级行政单位所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的,改制完成后均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凡是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必须及时办理国有产权登记,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相关材料,主动接受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督,重大事项要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制定了丘北县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且已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又审议通过,待行行文执行;其次,要严控投资风险。《丘北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丘政办发〔2017〕32号)明确: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各级政府)对国有企业各种形式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价值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各级政府)所有的其他资产价值权益的非正常减少或灭失,或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无对价流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经营投资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已调任其他岗位或退休,仍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责任追究;第三,丘北县财政局及时印发了《丘北县财政局转发〈关于推动州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丘财通〔2017〕8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规范监事会日常履职行为和相关制度,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为契机,将监事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融入企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督促企业落实监事会履职的支持保障,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健全保障配合监事会的工作机制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体看,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税源结构单一。我县属于税收资源型和投资拉动型地区,全县财税增长过度依赖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烟草、电力、房地产等少数行业,一旦重点行业发展不力,新的行业难以及时给予支撑,税收抗风险能力就会更加脆弱。加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一定程度上将加剧今年税收收入增收的压力;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近年来,中央、省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和惠民政策,“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保民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等支出需求增加较快,加之原有支出难以削减,新增支出不断涌现,支出结构调整的空间极为有限,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加大,财政运转非常困难;三是财税改革有待加强。有的改革举措没有真正落地,有的改革措施进度偏慢,财政事权与支持责任划分、资金整合、透明预算、绩效预算等与传统思维、部门利益产生碰撞,深入推进难度加大;四是财政债务风险凸显。全县整体债务负担沉重,隐性债务规模较大,而我县财政收支一直处在紧平衡、硬平衡状态,自身财力仅能维持“三保”低水平运行,难以安排资金偿还债务本息,短期内偿还债务压力及信用风险加大;五是依法理财有待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之间缺乏有效制衡,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被侵占挪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加快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四、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严格顺序。预算安排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顺序,重点对人员工资、民生项目下属于工资性支出的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县级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的合理支出需求;二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突出支持脱贫攻坚、结构调整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三是绩效导向。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部门事业发展所需支出根据绩效高低,合理确定安排顺序,切实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转变方式。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资金整合,切实解决投资方向固化、使用散碎问题,集中资金通过PPP模式、融资租赁等市场运作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保障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关键区域需求;五是勤俭办事。增强节俭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重点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支出。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增强财政支出科学性。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综合考虑财政承载能力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的基础上,提出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建议: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500万元,比2018年快报数47,025万增加1,475万元,增长3.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68,490万元,比2018年快报数386,722万元减少18,232万元,下降4.7%。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50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327,16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910万元,上年结余4,290万元,收入总计395,86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4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8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560万元,支出总计395,862万元。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资性、政策性增资都需县级财政兜底保障,债务还本付息也已进入偿还高峰期,财政形势异常严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不得打赤字预算的要求,2019年打入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1亿元,但这项资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年内资金无法到位,收支将难以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87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44.5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97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54.22%。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274万元,收入总计24,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00万元,支出总计23,77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7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5,527万元,比2018年快报数上升0.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2,135万元,比2018年快报数增加13.7%。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5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4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831万元,收入总计188,8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2,1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272万元,支出总计123,407万元。收支相抵,预计2019年年末滚存结余65,43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计1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15万元),支出预计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5万元)。    

五、2019年财税工作重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全县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速度质量齐头并进,保障财力水平稳步提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注重财政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坚持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现代财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掌握重点税源变动趋势,集中财力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重点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业等主导产业,实现财政收入数量和质量稳定增长。继续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用好《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中增收留用、以奖促增政策,发挥税收增收的支撑作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提高收入质量。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科学编制收入预算,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力挖潜堵漏强征管。建立健全财政收入质量考核和督查机制,加强收入质量的动态通报和督查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落实收费基金清理规范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和个人负担;三是提高可用财力。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机制。认真分析中央、省州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突出反映丘北的特殊县情和实际困难,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加快预算执行。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进度,加快财政资金形成实际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注重资金资产全面整合,保障跨越发展资金需求。一是改进财政支持方式。紧紧围绕省州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统筹社会资源、示范推广作用,全力统筹财政资金,积极稳妥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主导的事业发展和产业建设项目;二是破解财政性项目资金难题。严格规范财政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绩效管理、支出进度、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四个挂钩”机制。制定出台项目融资工作规则,做好财政融资项目储备、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增强项目融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紧缺难题;三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整合重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着力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聚焦重点难点,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扎实推进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有效化解产业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强资产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采取资产变现、股权变现、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确保企业负债率整体降到合理范围。四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上级专款和结余结转1年的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乡镇,适当压缩次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三)注重财政资金精准发力,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坚决保障“三保”。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惠民生、促发展。同时,根据党政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做好县级机构改革中有关经费预算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切实解决财政资金“部门化”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坚决保障脱贫攻坚。严格落实财政扶贫投入增长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打好基础设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集体经济“四场硬仗”。加快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公开公示工作;三是坚决保障基本民生。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质量,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帮扶政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健康丘北建设,支持推进卫生室达标建设、乡村医生能力提升等项目,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等医疗扶贫政策,加快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发展社会办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重点人群和困难群众就业帮扶措施,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水平。

(四)注重财政改革全面深化,保障预算管理全面加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一是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在依法规范预算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编制方式,科学配置财政资源,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符合规定的各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构建强化控制、注重绩效的预算编审体系,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引领,强化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各部门年度预算不得突破中期财政规划确定的对应年度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升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项目预算等构成的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将绩效理念和方式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系统,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三是加快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协调,强化会计基础管理评价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五)注重预算管理全面加强,保障理财水平全面提升。严格落实预算法,严肃财经纪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各级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审计意见,切实改进和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严格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政府批复的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调整和预算追加;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继续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扶贫资金管理“三大检查”自查自纠,以及教育、社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等监督检查。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财政资金要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需要,严禁拉用“三保”资金偿还债务或用于其他项目支出,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拨付财政资金,严格防范库款保障水平过低或库款规模大幅反弹,保持库款规模合理适度,确保库款运行安全。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拨付,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管理,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加大财政借垫款清理力度,对于符合规定应当在预算中安排的款项,及时安排预算并转列支出;对于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要限期收回。加强财政资金拨款印鉴安全管理,健全拨款印鉴管理和使用的相互制约机制,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四是加强债务管理。各乡镇、部门要树立依法依规举债意识,除按照相关程序通过转贷政府债券或外债举借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举债,确保政府债务总量控制在批准限额内。通过整合做大县级政府平台公司,探索将具有经营性质的政府资产与债务剥离的形式化解我县隐性债务。对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公益性债务,争取中央、省一般性转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在确保“三保”支出的前提下,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增加偿债能力,特别是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用好用活土地储备资源,增加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对通过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债务,采用将融资平台公司中存量项目转化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债务剥离和转化,化解政府债务。引导和鼓励各乡镇、部门进行债务重组、置换、延期,确保全县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按照财政部鼓励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革思路,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管理,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依法依规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加强专项债券全过程财务核算管理,规范专项债券的发行、资金使用和偿还。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结转结余,新增债券资金原则上当年使用完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9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注解:①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②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一种。目的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向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财政刚性支出:刚性支出是指生活必需品的支出。那么财政刚性支出,则是指财政支出里,必不可少,必须由政府财政支出的那部分。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支出。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最终实现利益共享、分险共担。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直接借入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分为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

监督索引号532626030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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