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文山州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
第279号提案的答复函
丘城管函〔2022〕4号
丘北县政府办:
贵办转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文山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宠物犬管理的建议》(州政协提案第279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丘北县实际情况,我局已草拟《丘北县养犬管理办法》。“办法”已明确各相部门职责职能及处理办法,待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丘北县养犬管理办法》
丘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0日